【声音】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地方政府间合作对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日益明显。然而,现实中跨行政区生态治理合作面临着理念阻力、体制阻力、机制阻力、技术阻力等诸多障碍,是生态治理难以取得良好效果的主要原因。推动跨行政区生态治理合作,要进一步优化既有动力机制,形成关联互动的利益关系网络,将阻力作用控制到最低甚至消除。在这个过程中,要加强利益整合,培育地方政府间全面战略合作伦理。行政伦理观对行政管理及公共政策实践行为起着引领作用。在合作伦理形成的众多因素中,相似的现实利益是出于首位的、根本性的,要通过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对各地经济发展的正向作用,增强各地共谋生态治理的动力,推动生态治理合作向纵深发展。建立和完善各层级的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协调机构,争取做到体制设置的固定化、常态化。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在实体法逐渐完善的条件下,加快相关配套程序法的制定。通过协同生态治理资金支持力度,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政策监督机制,逐渐统一各地方政府间的考核指标、权重设计等要素,实现统一政策和标准等措施,创新跨区域地方政府生态治理合作运行机制。
(张雪/文 摘编自《山东社会科学》2016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