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爆料称,由于财务管理出现问题,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学校在研究生国家助学经费发放上存在“缩水”现象:今年6月底毕业的应届研究生未曾收到7、8两个月份的国家助学金,相当于每个学生少发1000元。记者联系了三所学校师生及相关负责人,他们表示,发现问题后,学校及时查补,其中,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的助学经费已经足额补发给同学们,对于一些校园卡已经注销的同学,也做到了及时登记沟通。北京外国语大学目前正在进行发放助学金的核查工作,确保每一笔助学金都发放到学生手中。
记者随机选取了厦门大学、山东大学等十几所高校进行沟通采访,均未出现此类现象。
“我们今年6月毕业的时候,助学金卡里一次发放了6、7、8三个月份1500元补助。”厦门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小刘告诉记者,“有的高校会采取每个月发放600元,发10个月的方式,把钱足额发给大家,没有听到有同学说缩水的现象。”
为什么人民大学会出现此类现象?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事情的原委: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秋季学期起开始实行,他们没有注意到时间上的差异,还是按照工作惯例发放了资金。今年6月,由于毕业生反馈,大家意识到问题的存在,随即启动了助学金核查工作。“每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情况多样,除正常毕业的学生外,还包括因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休学或退学等手续的学生,延期毕业学生以及硕博连读学生等多种情况,学校需要在一一核实所有情况后做出相应安排。相关信息汇总工作在上周五(9月23日)基本完成,2015、2016届毕业生7、8两个月经费马上就核发了。”
中国人民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小李告诉记者,自己和同学们目前都已经收到了补发的经费。“之前曾和同学们讨论过这个问题,也曾问过学校财务,当时财务回复是并不知情。”
这次媒体报道的助学金少发现象,虽然涉及的只是个别高校,但其中显露出来的一些问题值得关注。
中国海洋大学教育系讲师、教育评论人胡乐乐认为,这里的关键还是高校资金的安全监管问题。国家财政拨款的助学金应该做到“专款专用”,同时,更要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审计和资金监管工作,让每一分钱都落到实处。
中国教育科学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这反映了高校研究生院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目前高校的研究生院在经费发放、程序设置和院系课程设置和调整上是总负责,各院系相对弱势,这就会造成沟通不畅等后果的出现。在国外,很多权力下放至院系,我认为,这样更能理顺关系,体现专业以及学术主导的精神。”
截至记者发稿,教育部做出回应,认为该事件是“一些高校在发放环节的操作问题所致,已发文至直属院校,要求高校要认真贯彻《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确保计划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
(本报北京9月29日电 本报记者 姚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