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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9月23日 星期五

    莫让毁坏长城事件一再发生

    作者:辽天 《光明日报》( 2016年09月23日 06版)

        【文化评析】  

        如何才能避免类似的文物保护悲剧上演?一是要完善立法,用制度化的手段阻击个别人、个别部门的“歪点子”。二是要严格执法,让触犯文保底线的违法行为都结结实实地“挨板子”。  

     

        “悲剧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位于辽宁绥中的小河口长城,因偏居野外、人迹罕至而被誉为“中国最美野长城”,又因敌楼门窗上刻有明朝戚继光军队随军家眷雕琢的精美花纹,而被誉为“唯一女性长城”。就在《长城保护条例》颁布10周年之际,网上惊爆“一段两公里长的城墙与地面被抹平”的消息。网友看了照片,发现“原本残缺起伏的垛口墙和青砖地面,已经融合到一起,成了一条硬化路面”,于是不无调侃地惊呼:“这么大的文保工程怎么让公路局中标了?”

     

        然而,当地文物部门回应,长城是国宝,此次修缮从设计、批复、工程监理到竣工验收,每一步都合理合法。兢兢业业地把好事办成傻事,“合法合理”地把长城修成了“路”,这或许能够解释网友对这件事的最大反应不是愤懑,而是痛心。

     

        长城保护和修缮历来强调“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的原则,“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一切保护、修缮措施的底线和基础。因此,衡量保护、修缮工程效果好坏的唯一标准就是“是不是原汁原味”,而不是“修得好看不好看”。如果脱离了文物的本来面貌,修得越好看,对文物本体的破坏就会越严重。

     

        地方文物部门反复强调“这是专家制定的唯一方案”。面对有700年历史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仅有一套方案,不能不说草率。至于立项、设计、施工和验收流程的“合理合法”,并不能完全和“工程合格”画等号。即便有关部门已经接受了这样的验收结果,但是老百姓不能容忍这样的修缮效果。

     

        令人略感欣慰的是,辽宁省有关部门已经多次组织专家到现场勘查调研,并据此制定更好的修缮方案。然而,令人依然放心不下的是,类似这种“长城上修路”的事儿在全国并不鲜见。

     

        据媒体日前报道,辽宁省朝阳市凤凰山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擅自对云接寺内百年壁画进行修复,修复完的壁画与原画的迵异程度令专家惊诧。位于辽宁沈阳和平区北一马路的“日本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奉天图书馆”,是日本对中国进行文化侵略的铁证,却在文保志愿者的一片反对声中轰然倒下。异地建起的新馆不仅改头换面了,而且还“长个儿”了,由两层楼变成了四层楼。

     

        类似事件的反复上演,让人觉得网上流传的“给长城镶瓷砖、给黄河安栏杆、给太阳装开关”的段子不再荒诞。如何才能避免类似的文物保护悲剧上演?一是要完善立法,用制度化的手段阻击个别人、个别部门的“歪点子”。二是要严格执法,让触犯文保底线的违法行为都结结实实地“挨板子”。

     

        长城是中华文明的瑰宝,是不可再生的宝贵遗产。如果没有更好的修复手段,那么请保护其原汁原味。就像断臂的维纳斯,就像圆明园,或许残缺正是美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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