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
为破除束缚高校教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高校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创新创业的活力,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引发高校教师的热烈讨论。
考核评价政策是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的指挥棒,也是教育价值导向的体现。《指导意见》针对目前高校存在的对教育教学工作重视不够、重数量轻质量等情况,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注重以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教师,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体现了问题导向。
这项改革措施首先是给想教书的高校教师以制度性保障。教学和科研是高校的两条腿,但是相对于教学评价,科研评价量化指标多、容易操作,所以一段时间以来,很多高校的教师考核评价形成了科研评价“硬”而教学评价则相对较“软”的情况,除了课时,并没有别的有效手段评价教学质量高低。这就常常导致许多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不得不把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上,先争取项目、争取论文发在高级别期刊上,然后才有时间搞教学。
在一个青年教师论坛上,笔者曾听到一位青年教师苦恼地说,他选择在高校工作,是因为喜欢教书,他喜欢研究怎么讲好课,他的课也很受学生欢迎。科研并不是他的强项,但是他不得不先完成科研任务,否则考核不过关他就可能无法留在讲台上。而另一方面,有的老师能够拿到许多科研课题,由于科研任务重导致无暇备课,只好在讲台上照本宣科,对学生的考查也多半“皆大欢喜”。
科研和教学其实并不对立,教学同时注重宽与深,深度是靠科研获取的,而科研也可以通过教学的宽度来获得提升。教师把精力更多放在科研上、忽视教学,造成的后果是削弱或者忽视了高校最基本的人才培养功能。许多高校教师也一直在呼吁,这种状况是考核评价政策导向产生的误差,不是教师本身的问题。比如,现在很多高校招聘新的教师,需要通过学校或者院系学术委员会的选拔,而学术委员会的选拔标准首先是学术科研能力,其次才是教学水准。在高校普遍“重科研轻教学”的背景下,青年教师着力课堂教学缺乏制度性的保障。
此次改革,虽然各高校的具体实施方案还未出台,但是指导意见中已明确提出考核评价要突出教学业绩。《指导意见》指出,教师担任班主任、辅导员,解答学生问题,指导学生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各类竞赛以及老中青教师“传帮带”等工作,应计入教育教学工作量,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这就使得许多属于教书育人并且效果良好的工作从“看不见”变为“看得见”,也激励更多教师把更多精力投入到教学和育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