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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9月20日 星期二

    福建推行“八不”行为规范

    作者:本报记者 高建进 《光明日报》( 2016年09月20日 07版)

        本报福州9月19日电(记者高建进)“我是福州市十佳环卫工人高大龙。我倡议:垃圾分类不落地,积极参与家园清洁行动。”福建省推行“八不”行为规范活动启动仪式19日在福建福州举行,8位来自不同行业的道德模范发出倡议,号召全省人民推行“八不”行为,争做文明公民。

        据了解,“八不”行为规范包括安全出行不违规、垃圾分类不落地、节俭用餐不浪费、红白喜事不奢办、言谈举止不粗俗、文明上网不低俗、旅游观光不任性、经济生活不失信八个方面。

        福建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石建平提出,全省各级文明单位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将“八不”行为规范纳入员工守则;要在商会、企业家协会、社区、学校、志愿服务组织中广泛倡导“八不”行为规范,抵制不文明现象;要加大对推行“八不”行为规范的督查力度,将其纳入文明城市、行业、单位、学校和风景旅游区等各类测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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