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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9月15日 星期四

    最高法力推案件繁简分流改革

    作者:本报记者王逸吟 《光明日报》( 2016年09月15日 02版)

        本报北京9月14日电(记者王逸吟)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印发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最高法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全国法院案件数量近年来持续大幅增长,始终保持高位运行,有必要通过改革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做到该繁则繁、当简则简、繁简得当,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的文件共有22条。《意见》扩大了民事案件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明确提出对于标的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简单民事案件,或者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但标的额在规定标准以下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为创新开庭方式,《意见》明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刑事案件,经当事人同意,可以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开庭。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可以使用视听传输技术或者同步视频作证室等作证。

     

        《意见》还指出,要推行裁判文书繁简分流。新类型、具有指导意义的简单案件,加强说理;其他简单案件可以使用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等简式裁判文书,简化说理。当庭宣判的案件,裁判文书可以适当简化。当庭即时履行的民事案件,经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在法庭笔录中记录相关情况后不再出具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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