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言】
近日,中国科学院修订的《中国科学院章程》规定,不仅院士有权放弃院士称号,而且当院士出现严重违反科学道德、品行严重不端,乃至触犯国家法律等行为时,院方将劝其放弃甚至撤销院士称号。
院士制度是一项激励科学研究工作者砥砺前行的国家荣誉,科学家只有扎扎实实搞研究,端端正正做学问,才能配得上这份荣誉。但长久以来,院士退出机制不够完善,出现了一些“退不出”“去不掉”的情况,让院士头衔如同“铁帽子”,无论好坏都跟一辈子。而此次从“自退”到“劝退”再到“强退”,正形成一套日趋成熟的院士退出机制,这将完善我国科技人才流动、代际更替的相关制度安排,让有高素质、有能力的人“上得去”,让不符合条件、水平低的人“下得来”。此项制度的出台和落实,能更有效保障院士称号“名副其实”,去除附着于学术评价体系之上的名和利。
(原载于人民日报评论微信公众号 作者:彭飞 摘编:罗旭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