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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9月13日 星期二

    吉林

    政务公开纳入考核问责

    作者:本报记者鲍盛华 《光明日报》( 2016年09月13日 03版)

        本报长春9月12日电 记者鲍盛华从吉林省政府了解到,为了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监督政府的一言一行,从2017年开始,该省将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规定分值权重不低于4%。

     

        吉林省规定,凡出台重要政策文件,特别是涉及相关群体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等重要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之外,在决策前必须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公布决策草案、起草背景和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媒体沟通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论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信息发布途径向社会公开。

     

        吉林省特别提出,各地各部门要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库,健全完善文件查询检索功能,并对历年制发的政府和部门文件进行清理公开,2017年底前完成2008年以来的文件清理公开,2019年底前完成2000年以来的文件清理公开,2000年以前的文件结合实际逐步清理公开。

     

        吉林省还对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提出了具体要求。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发生后,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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