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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9月09日 星期五

    城管执法应以“行”换心

    作者:然玉 《光明日报》( 2016年09月09日 02版)

        近日,在江苏常州街头,几位城管队员跟西瓜摊贩和颜悦色地沟通,还发香烟给小贩抽,并给小贩点烟的报道引起关注。

        “发香烟执法”的做法,尽管姿态很低却足够管用。以“行”换心的小细节,相较于刻意的行为策划,更为真实和真诚。对城管部门来说,最底线的工作要求是“不制造冲突事端”,最基本的工作职责是“完成分内的城市管理任务”,在此前提下方可讨论宣示执法权威、示范公序良俗等更高的要求。对于城管行政处罚权范围、执法手段等的趋向标准化,公众理应保持足够的耐心和包容。置于现实语境内,城管队员基于具体情况的灵活发挥,无疑值得鼓励。

        (原载于光明网 作者:然玉 摘编:付双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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