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5日电(记者田雅婷)9月5日,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启动了京津冀地区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试点工作,此举标志着京津冀地区在促进医疗协同发展、提高三地医疗同质化水平方面迈出重要一步,对方便患者就医、减轻患者负担、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等方面也具有积极意义。
第一批临床检验结果互认试点工作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共包括132家医疗机构。符合结果互认条件的医疗机构,将在检验结果报告单相应检验项目名称前增加“★”标识。接诊医疗机构在不影响疾病诊断治疗的情况下,不再进行重复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