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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9月06日 星期二

    公共安全不容任性

    作者:王钟的 《光明日报》( 2016年09月06日 13版)

        【新闻随笔】

     

        北京地铁10号线近日发生了一件事。一位自称是孕妇的女士因为无人给她让座,投诉到地铁运营部门,地铁人员过来后,该女子坐在车门处,阻拦列车开动。经过民警劝说,孕妇才离开车门处,列车因此晚点几分钟,所幸未对运营造成太大影响。

     

        地铁运营受人为因素影响,潜在的安全隐患不可忽视。尤其是在高峰时段,地铁发车频次已经达到了技术极限,任何干扰都有可能酿成严重的安全事故。

     

        在这起事件中,人们很容易注意到当事人的“孕妇”身份,“让座”这个当下非常容易挑动社会情绪的词更增添了新闻的敏感性。但必须厘清的是,无论当事人在之前遭受了多大程度的委屈,都不是其干扰地铁运营的理由。将孕妇等身份与不当行为联系在一起,难免导致理解事物时发生情绪性的“失焦”。

     

        地铁车厢里无人让座,弱势群体如果向工作人员求助,肯定会得到道义上的支持。但是,求助是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表达诉求也有合理渠道,发泄情绪非但无助于解决问题,还会让舆论从同情转向反感。

     

        现实中,很多公共安全隐患的产生,就是因为一些人借着“维权”的名义,绑架公共利益,扰乱公共秩序,无视安全规则。近年来,“爬高压线架子讨薪”“因航班误点冲进停机坪”等事件时有发生。这就需要法律强力出击,不能为了迎合公众的某种情绪,而对违法者或破坏规则的人网开一面。

     

        权利意识增强,有助于推动社会向着更文明的方向进步,当然是好事。然而,权利永远是与责任、义务联系在一起的,“闹事式维权”往往侵犯了更多人的权利,不仅让维权失去了正当性,而且也显露出当事人对权利意识的一知半解或曲解。一些维权者在激情之下,恐怕没有把不正当维权举动与危害公共安全联系在一起,以为个体的行为不会有多大危害。殊不知,现代社会良性运转需要每一个人认可并遵守秩序,社会运行越好,对秩序和规则的要求就越高。

     

        地铁是观察现代社会秩序的一个窗口。在我国不少城市,地铁发车间隔早已精确到秒,地铁运营安全与否更在毫厘之间。借助现代技术,如此高精度的秩序、高水平的安全一般不会出现问题。但是,人恰恰是安全体系中最不稳定的因素,不遵守规则会消解强大的安全防范措施。反思这类事件,我们要更重视人的因素,因为每个个体都有可能对安全及与之密切相关的秩序产生巨大影响。

     

        社会的文明是由你我他,由一个个个体构建的。维护公共安全,每个人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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