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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9月02日 星期五

    朋友圈转发广告责任须落地

    作者:谢伟锋 《光明日报》( 2016年09月02日 02版)

        9月1日,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生效。其中强调个人在朋友圈、微博等转发广告也要担责。

        实际上,工商部门无法对私人朋友圈中的违法广告自动识别并继而执法。目前,发现违法广告,只能通过截图等方式对内容进行留存,再向工商部门举报。这样做,时间成本显而易见,可行性并不高。然而,良莠不齐的朋友圈广告确实存在大量监管盲区。基于此,建议朋友圈也像公众号一样设置一个投诉键,这样就能第一时间把违法广告反馈给监管者,省时省力。

        (原载于光明网 作者:谢伟锋 摘编:刘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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