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邱玥)人社部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在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湖北、广东、重庆、陕西10个省份开展建设职业训练院试点。通知要求,各试点省份立足当地支柱产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选择1~3所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建设集技工教育、公共实训、技师研修、竞赛集训、技能评价等功能于一体的职业训练院,重点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等工作。
版权声明:凡《光明日报》上刊载作品(含标题),未经本报或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改编、篡改或以其它改变或违背作者原意的方式使用,授权转载的请注明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