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缕暖阳洒在病床,韩文良老人双手接过相月卿法官送来的救命钱,泪水浸湿了他的面庞。《法案透视》栏目副主任赵龙用镜头全程记录下了这起“诉保险公司赔偿案”。
《法案透视》是河北新乐法院和新乐电视台于2011年3月联合创办的一档电视栏目,迄今已播出近200期。栏目通过案情讲述、庭审现场、法官说法、律师答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法院判案的标准和理由。这也是新乐法院推动“阳光司法”的第二步。
“上电视”的压力
“发还改判案件讲评毕竟是局部的、内部的公开,只有向公众360度呈现案件审理过程,才能从根本上规范审判管理。”新乐法院院长李健全萌生了让法官判案“上电视”的想法。
对不少法官而言,“上电视”是一次严峻的心理挑战。不仅法庭上的言行举止要在荧屏上曝光,而且办案水平、责任良知都要接受全市人民的拷问。
回放4年来11次参与节目的录像,新乐法院刑庭副庭长张玉敏感觉自己“从外在形象到审案能力都日益成熟”。
“大伙儿都看见了,法官肯定不瞎判。”很多当事人在提请诉讼前都主动申请录制节目,他们认为,被电视播出的案件,肯定能得到公正的审理。
事实也的确如此。“基层就是熟人社会,上电视后的舆论压力很大。”河北威仑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志强以自己代理过的案子为例告诉记者,“赡养老人的案子不等节目播出,子女就主动承担起了义务。”
“当事人面对镜头倾诉时,希望看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新乐法院刑庭庭长兼栏目负责人刘彬认为,民众迫切的司法诉求给了法官责任压力,也让自己的职业尊荣感更为强烈。
五年的坚守
创办《法案透视》之初,新乐电视台台长王翠红也心存隐忧。同样有些“犯怵”的还有刘彬,“从选题、撰稿、拍摄到制作,第1期用了十多天。每天拎着20多斤重的摄像机到乡村拍外景、采访当事人。”回忆起2010年年底制作第1期节目的过程,刘彬记忆犹新。此外,怎样给当事人、法官做工作,打消他们的顾虑,对一个从未有过节目制作经验的法官而言,也是一个大挑战。
“最怕坚持不下来,没想到一坚持就是五年。”王翠红由衷感慨。
5年来,《法案透视》已从一档不定期播出节目,成为新乐电视台周播12次、“必保、首保”的节目。每年直接带来广告收益200余万元,占全部广告收入的三成。
随着栏目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提升,周边县市前来参观学习的单位络绎不绝,定州、冀州、涿州、安平、曲阳……“上个月就4拨了。”新乐电视台副台长侯海波告诉记者。
“土壤”在基层
“种子再好,土壤不行也结不出果实。群众的法治素养就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土壤。”1999年任石家庄蓝天职业培训中心主任时,李健全就有了通过普法提高群众法律素养的念头。他当时接触到了一批刑释解教人员,其中95%来自农村,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基层百姓的法律诉求,一旦得不到满足,便会误入‘信访而不信法’的怪圈。”
农村法治基础薄弱,发生在农村的案件相对较多,“节目中80%以上的选题跟农民有关。”侯海波说。
6月25日刚从新乐市路家庄采访回来的《法案透视》编导胡雅琴,向记者讲述了她这次的采访经历:80多户农民十多年来一直通过信用社代办员办理存款,然而代办员却私自动用存款放高利贷。资金周转问题暴露后,农民起初不知如何应对,甚至想去找政府,最后才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他们法律意识弱,为了图谋小利误入迷途;他们有法律诉求,但又找不到正确的途径。”胡雅琴叹了口气说,“我们的节目要让更多的人懂法、守法、护法。”
“近几年民间借贷、离婚、赡养的案件频发,我们的节目也要紧贴现实、服务群众。”刘彬和赵龙补充道。
四邻八乡的熟人上了电视,不仅让那些触碰法律的人承受了道德谴责与舆论压力,也让群众弄清了法条、找到了参照。河北新星律师事务所律师相峰评价节目是“增强全民法律意识的‘大课堂’,解决社会矛盾的‘减压阀’,密切警群关系的‘连心桥’”。
“身边人讲述身边事,身边事影响身边人。”在节目的濡染下,一些当事人自愿以身释法。因工伤致残而引发劳动纠纷的张凤茹主动参与了一期节目的录制,她告诉记者:“法律保护了我的权益,我也要为宣传法律作些贡献。”
由此及彼,由己及人,新乐法院用镜头把司法的阳光传递到了千家万户,也记录下了这座小城司法环境的变迁。
(本报记者 李晓 柴如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