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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8月27日 星期六

    严防“微腐败”

    作者:肖罗 《光明日报》( 2016年08月27日 01版)

        【光明谈】

     

        近日,四川省金堂县纪委向社会公开聘请观察员150名,参与干部作风、脱贫攻坚、民生工程建设监督,列席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并开通“随手拍”一键举报微信平台,借助群众“火眼金睛”提高监督水平。

     

        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具有隐蔽性强、不易被发现的特点,在基层常常表现为“微腐败”。“微腐败”是“大祸害”的祸根,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蚀的是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严防“微腐败”,需要群众的力量和智慧,人民群众对防治“微腐败”有需要有热情有方法,我们要采取措施并将其制度化,保护好群众的热情,提高监督的水平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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