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疵】
6月12日《语言文字》版发表的《古词语误用二例》一文中,作者从语法的角度,对“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的“本义”做出解释,认为“攻”是“制作”“雕琢(玉料)”的意思,所以“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就是指“其他山上的石头可以用来雕琢玉器”,这本来可通;但作者接着说,“显然,‘它山之石’是材料,‘玉’是动作行为‘攻’(雕琢)产生的结果。玉人施‘攻’这个动作、行为于‘它山之石’上,使‘它山之石’蜕变为‘玉’”,这就不对了。
因为,从语法角度看,“攻”是动词,“玉”为宾语,“攻玉”是“雕琢玉器”之义,但并没有“蜕变为玉”的意思;从事理角度看,既然“‘石’和‘玉’的意思古今没有变化”,“石”与“玉”是两种不同的东西,如果经过玉人的打磨,“石”竟然可以变成“玉”,那么“攻”的技术也太神奇了。
另外,作者举《左传》的例子来说明石头被攻成了玉,亦属不伦。《左传·襄公十五年》原文是: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
这里主要是谈子罕“不贪为宝”的美德,一开始就点明宋人得到的是一块“玉”,而且是玉工确认过的,“使玉人为之攻之”是说子罕让玉工为宋人加工成玉器,宋人因此而富。但这里没有把石头变成玉的意思,宋人也不是因为一块石头经过玉人的“妙手”变成玉才富起来的。
在《诗经·小雅·鹤鸣》原诗中,“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前面还有“它山之石,可以为错”一句。
“错”又作“厝”,许慎《说文》:“厝,厉石也。从厂昔声。”所举的例子正是《诗经》“他山之石,可以为厝。”段玉裁注:“错古作厝。厝石,谓石之可以攻玉者。”《毛传》曰:“错,石也,可以琢玉。”又曰:“攻,错也。”可见,《诗经》中的这两句说的是同一个意思,都是把“它山之石”作为攻玉的工具而非材料。所谓“厉石”即今之磨刀石,成语“秣马厉兵”之“厉兵”,意即用磨石打磨兵器使之锋利。段注不同意许释,认为“错石”是“如今之金刚钻之类”。
无论许慎的“厉石”还是段注的“金刚钻”,显然都将“错”理解为治玉的工具,而不是能变成玉的石头。而且自汉以来,历代的注疏家都是这样理解的。
如《毛传》释“错,石也,可以琢玉”之后,紧接着说“举贤用滞,则可以治国”。东汉郑玄曰:“它山,喻异国。”毛、郑显然是说“它山之石,可以为错”,只是招纳异国贤人隐士来治理国家的一种比喻。唐人孔颖达云:“它山远国之石,取而得之可以为错物之用,兴异国沉滞之贤,任而官之,可以为理国之政。”“国家得贤匡辅以成治,犹宝玉得石错琢以成器,故须求之也。”宋人朱熹《诗集传》:“程子曰:玉之温润,天下之至美也;石之粗厉,天下之至恶也。然两玉相磨,不可以成器;以石磨之,然后玉之为器得以成焉。”这里的“错物之用”“玉得石错琢以成器”“以石磨之,然后玉之为器得以成”,都是说“石”只是将“玉”雕琢以成器的工具,而不是“石”本身变成了“玉”。
作者的观点,可能是受到近年网上疯传的“赌石”的影响。所谓“赌石”,按照网上的解释是“指翡翠在开采出来时,有一层风化皮包裹着,无法知道其内的好坏,须切割后才能知道翡翠的质量”。作者显然把《诗经》中的“它山之石”理解成那层“风化皮”,而将“攻”理解为“切割”,把“玉”理解为内里的“翡翠”。否则,他说的“‘石’和‘玉’在动作行为发生之前是一个混合实体,‘玉’包孕于‘石’之中,它由‘石’而来”,与“赌石”何其相似乃尔!
(作者为南开大学文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