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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8月24日 星期三

    浙江中小学教师可评正高职称

    作者:本报记者 陆健 严红枫 《光明日报》( 2016年08月24日 03版)

        本报杭州8月23日电(记者陆健、严红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日前出台《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规定中小学教师可评正高职称。

        据介绍,浙江这次中小学职称改革涉及全省53万多名中小学教师,占全省教师的一半。改革重点是修订了过去“一把尺子量到底”的评价标准,把过去分属的中学和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统一整合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并把中学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最高等级为中级,调整设置到最高职称等级为正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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