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坛杂议】
有网友曾做出这样表述:“IP影视作品=急得发烧的资本+满脸写着抢钱的原作者+只会复制粘贴的编剧+美术指导冒充的导演+具有粉丝效应的明星+盲目为偶像捧场的观众。”这种说法虽然有些夸张偏激,却是对当下IP盲目崇拜现象的一个生动描述。
近年来,从业者对IP过于狂热的现象一直困扰着影视业。从电影《致青春·原来你还在这里》《盗墓笔记》《夏有乔木 雅望天堂》《微微一笑很倾城》到电视剧《老九门》《致青春》《幻城》,今年暑期又有一大批IP改编作品来袭,虽然票房收视高低不同,但大多口碑欠佳,使与IP相关的话题再次成为舆论热议的焦点。
虽然奥斯卡奖专门有“改编剧本”的奖项,欧洲许多经典影视剧也改编自小说,但IP却是一个只在中国才如此炙手可热的概念。它源于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原本可以涵盖所有人类智慧的结晶,在中国却主要指文学作品、特别是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这个概念2014年在中国兴起,从一个看似洋气的热词发展成影视行业的一门显学,再演变为改变从业者思维方式的霸权,只用了两年时间。它的存在往往充斥着利润的诱惑,也容易引发利益的纠纷。与其说这是一个文化名词,不如说更像一个金融概念,业界甚至流传着“得IP者得天下”的说法。
在今年各大制作公司公布的片单上我们发现,很多作品没定导演和主演,甚至连剧本都没有,徒有一个IP概念就能拿出来宣传。很多影视公司如果不掌握几部IP版权,就会觉得自己低人一等。IP热不仅让影视界为之疯狂,也让作为IP主要源头的上游小说作者身价倍增,不仅已有的热门网络小说被抢购一空,甚至还出现小说还没动笔就被预订出去的订购模式。一些制片公司的经营者误将IP视为影视业的“硬通货”,以为经过验证的成功往往比原创开发的前景更明朗、更安全、更可观,殊不知在这种思路指导下的抢购囤积却导致影视剧跟风现象严重,青春、爱情、玄幻题材作品扎堆。
业界一门心思地“买买买”,也导致许多IP价格虚高,与自身应有的价值相去甚远。在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编剧的地位越来越边缘化,长此以往,行业原创能力必然受到影响。很多制作方只要是热门小说,不管适不适合改编,先囤积起来再说。这种盲目行为导致IP转化率不高。相当一部分IP还没有来得及被转化就已经过时了,只能压箱底。另外,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从业者抱着赚一笔就跑的心态,用短线快攻的变现方式进行IP项目开发,难免粗制滥造、偷工减料,导致相当一部分优质IP资源的潜能没有得到充分挖掘。
改编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在IP这个概念兴起之前,中国影视业对各种文学经典的改编层出不穷。然而,以前改编利用的是文学作品里的故事内核;现在IP转化图的却是其背后的概念和卖点。很多作品只选取原著小说中的几个人物或大体故事框架,再找几个颜值高、人气旺的明星参演,就能轻而易举地获得不俗的市场成绩。这种快销品未经创作者的精心雕琢打磨,往往思想内涵和艺术水准欠奉,而遭到观众,尤其是原著粉丝的诟病,使IP作品变成“挨批”作品。
IP热还催生了原著作者与制作方之间的矛盾,使几方对簿公堂或陈情网上的新闻不绝于耳。《迷雾围城》续约费的官司、《何以笙箫默》电影版权之争等,大家争执的焦点大都与创作好赖无关,而与分钱多少有关。
这些问题消磨着那些潜心搞原创的从业者们奋斗的决心和社会各界对产业健康发展的信心,造成影视资源的极大浪费,导致产业外热内虚、泡沫丛生。因此,如何让IP开发尽快走出商业逻辑的泥沼,因势利导,规范市场运作规则,探索艺术转换模式,进而踏上拨乱反正的征途,实现理智开发、良性运转,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严峻课题。
我们首先应该理清概念。IP改编作品本身并没有错,出问题的是一些从业者的思路。他们错误地将影视创作纳入资本运营的版图之中,用商业逻辑代替艺术思维,用资本运作代替美学探索,用用户体验代替主旨表达,用利益增值代替精神追求,使IP所衍生出来的话题偏离了作品和创作的主线。因此,要从源头上给IP热退烧,就要给资本、商业祛魅,捍卫影视行业的创作规律、人文情怀和精神高地。
票房收视固然重要,但艺术价值、美学格调、思想内涵、文化意义才应该是影视创作的终极追求。更何况,随着观众人文素质和欣赏水平的日益提高,对观赏作品的艺术水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没有精良的品质,即使再大的IP也无法赢得大市场。因此,广大影视工作者应该把眼界与精力放在作品品质的提高上,更多地以电影本身的艺术魅力而不是IP的粉丝和话题效应吸引观众,赢得票房或收视率,这才是影视产业发展的正途。IP开发的热潮来得快且猛,业界还没来得及把握其规律就已经被洪流裹挟。越是在这样的情势下越应保持清醒,不能随过度消费的套路得过且过。相信大浪淘沙,在边探索边调整的征途上,被各界寄予厚望的IP这座矿山里还是可以开发出有价值的宝藏的。
(作者为中国传媒大学艺术学部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