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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8月21日 星期日

    重庆贫困学生可享受从幼儿园到大学资助

    作者:本报记者张国圣 《光明日报》( 2016年08月21日 04版)

        本报重庆8月20日电(记者张国圣)记者从重庆市教委获悉,重庆市已于近期从“扩面”和“提标”两方面进一步完善建卡贫困户子女资助政策,贫困学生从幼儿园到大学都可享受相应阶段的资助。

     

        在扩大覆盖面方面,重庆已优先将建卡贫困户在园幼儿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对受助幼儿免收保教费和生活费;建卡贫困户学生除享受原“两免一补”政策外,对非寄宿的建卡贫困子女参照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具体为全年按250天计算,小学生生均4元/天、初中生生均5元/天。

     

        在提高资助标准方面,一是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提高,从2017年起提高建卡贫困生活补助标准至小学生生均6元/天、初中生生均7元/天;二是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提高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建卡贫困户子女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至3000元/年;三是从2016年起提高建卡贫困户将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对建卡贫困户家庭高校学生在校实际学费、住宿费之和高于国家规定的助学贷款最高限额的,高出部分可继续申请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由市级财政承担。

     

        完善建卡贫困户子女教育资助政策,将惠及重庆26.86万名建卡贫困学生,对建卡贫困户子女资助总体上实现了困难学生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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