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现代化既是我国实现全面现代化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内容,更会成为实现全面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驱动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教育发展的重要任务,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教育督导作为中国特色教育现代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和推动教育现代化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
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必然要求。制度的现代化是教育现代化的主要内容,我国的教育督导制度恢复重建30年来,已建立了中央、省、市、县四级教育督导机构,基本形成了现代教育督导体系。实践证明,教育督导制度在督促各级政府和教育机构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推进依法治教、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是教育现代化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重视理想信念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教育现代化的目的所在。教育现代化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这就要求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导向,把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细化、实化、具体化到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转化为学生的核心素养和综合素质,体现到课标、教材以及考试评价之中。创新开展教育督导,是这一系列目标落细落小落实的重要保障。
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是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关键。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调多元主体的协调管理、重视形成教育决策、执行、监督既相对分离、又协调运转的体制机制。教育督导部门既承担政府主导的督政、督学职能,又承担政府统筹推动的社会监督和监测评估职能。因此,加快推进教育督导改革,强化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健全完善教育督导体系,提高教育督导能力,是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二
明晰教育现代化发展对教育督导工作的要求,是深化教育督导改革需要解决好的重要问题。教育现代化与社会现代化密切相关,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实现人的现代化过程。人的现代化和全面发展,不仅是教育现代化的本质和前提,而且是教育现代化的最终目的。
教育督导是我国政府监督管理教育的重要方式,要立足教育督导作为教育行政监督的职能定位,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现代化发展对教育督导改革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与教育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教育督导制度,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内化引领作用,助推教育现代化进程;紧紧围绕教育现代化发展的决策、执行重点,开展不同形式的教育督导评价,有效监督反馈,引导政策执行,保障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教育改革创新。
教育现代化评价在推进教育现代化发展进程中是不可缺少的政策性工具。应尽早建立教育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完善监测评价工具,有效实施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的监测评估,全面反映教育现代化状态的变化趋势,及时发布教育现代化监测报告,督促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实施科学管理,保障和促进教育现代化各项政策的落实,全面推进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
三
北京市恢复教育督导制度以来,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和深化首都教育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不断健全和完善开放的现代化教育督导体系,有力地推动了首都教育现代化建设,显著地提升了自身的现代化水平。
围绕政府履职尽责,切实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北京教育督导机构一直高度重视发挥好自身的“督政”职能,切实督促区县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需要。
围绕教育公平,推进优质均衡发展。为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北京市率先建立教育执法督导检查制度,每年对区县政府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监测,促进北京市陆续在全国率先实现“两基”“高水平、高质量”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率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率先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等。为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北京市坚持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和依法治教双轮驱动,以“公平、优质、创新、开放”为目标,实质性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扎实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与监测,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围绕学生全面发展推进素质教育。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关键是实现教育思想和观念的现代化。北京市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把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主题,持续推进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并且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点,有效促进了区县政府、教委和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围绕依法治教,积极推进教育法制化。教育法制化是教育现代化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标志。北京市高度重视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和依法办学。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北京市教育督导改革意见》,积极推进教育督导立法,坚持依法督导,助推首都教育法制化进程。
(作者系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