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8日电 记者王昊魁、通讯员田婧从公安部获悉,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态度,持续不断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严厉打击。据统计,2016年上半年,各地公安机关共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1476起,破案933起,涉案金额41.5亿元。
据了解,近年来,传销已成为危害群众合法利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毒瘤”。当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大要案高发、手法翻新快、传播迅速、波及面广等特点,以“1040工程”“资本运作”“连锁经营”等为幌子的聚集型传销依然严重;以“虚拟货币”“爱心慈善”“微商”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层出不穷,并常与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交织,欺骗性强,诱惑力大。随着互联网、微信、QQ等社交软件、自媒体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涉传销信息传播更为广泛,涉案资金转移更加迅速。
针对上述状况,全国公安机关强化警种和区域协作,创新打法,重拳出击,破获了以“资本运作”为幌子的广西南宁“5·16”特大传销案,以“循环互助”为名的安徽宿州“NMM98”网络传销案,利用微信公众号传播的江苏新沂“天天赚诚信平台”传销案等一批重大、新型案件,对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进一步挤压其生存空间,产生了积极影响。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继续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保持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严治、严防态势。公安机关也提醒广大公众,选择合法投资渠道,增强风险意识,不要被所谓的“低风险、高回报”项目所蒙蔽,清晰识别传销“拉人头”的欺诈本质,谨防落入传销陷阱。如果发现涉嫌传销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工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