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林镜鉴】
中共晋察冀党委在领导根据地抗战事业和各项建设过程中,始终把巩固与严密党的组织作为组织工作的中心,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干部条件、组织纪律等不断加强党的建设。1938年到1939年上半年开展了党的初步整顿和巩固工作,1939年下半年至1940年着力加强党组织与党员的纯洁化,1942年到1945年上半年进行了整党整风,被中央誉为“华北党的模范”(《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史料丛书编审委员会、中央档案馆编:《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第一册文献选编)上,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年版,第289页)。
按照党员标准严抓党员质量
全面抗战爆发时,晋察冀根据地党的基础相当薄弱,党员人数很少,有确切组织关系、切实坚持工作的只有几十人。1937年11月,中共晋察冀省委组建,同八路军一起发动群众、发展党员,恢复、建立和发展党的组织。到1938年6月初,党员发展到10460人(谢忠厚、肖银成主编:《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史》,改革出版社1992年版,第70页)。高速发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有的地方单纯追求党员数量,不负责任地“拉夫”,如阜平一个人一天竟发展60名党员(彭真:《关于晋察冀边区党的工作和具体政策报告》,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142页),平山小管区一周发展500多名新党员;有的地方不严格履行入党程序和手续;有的领导机关出现贪污腐化,如五台六区等(中共河北省委党史研究室编:《北岳抗日根据地》(1937.7—1944.9)上,中共党史出版社1999年版,第115页、第55页)。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党的工作、战斗力和威信。因此,如何在党员数量增加的同时紧抓质量成为当务之急。
首先,严格按照党员标准重新登记党员。发展新党员必须符合入党条件,并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因此,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在1938年党的整顿中将已有党员全部重新登记,并加以分类,符合党员标准的确定为正式党员;本质好、认识较差的工农党员确定为积极分子,规定候补期,进步后再发展为正式党员;投机分子重新审查其关系;异己分子则清洗出去。审查结果表明,大多数党员、干部经得住考验,作风优良,工作能力较强;极少数党员政治不坚定,有严重问题,审查清楚后开除出党。冀中区1939年秋到1940年秋,在9万党员中“洗刷”异己分子、投机、太落后分子共2730人;北岳区15个县“洗刷”759人(彭真:《关于晋察冀边区党的工作和具体政策报告》,第158页)。
其次,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加强党员教育。由党校、干部学校或相关部门办流动训练班来培训党员,是晋察冀党员教育中的经常性专门工作,在党支部层面则强调并落实支部常态性教育。在支部设立支部宣传委员和支部教员,负责支部教育的计划、检查和统一领导;在支部建立学习小组、马列主义研究小组;在支部讲党课,并对学习情况进行测验检查。支部党员教育的内容强调党性教育,要求党员用共产主义的人生观道德观要求自己、遵守党的纪律、绝对忠实于党、服从党的利益、反对两面派、反对自由主义。经过学习教育,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得以增强、党性修养得到提升、政治立场更加坚定。
按照干部标准严格鉴定干部
抓好干部审查鉴定工作,才能确保我们党有可靠的骨干与领头人。在晋察冀历次整党整风中,作为“关键少数”的干部都是重点。明确党的干部的标准,综合组织工作会议要求和干部鉴定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政治立场坚定;执行党的策略路线、完成党的任务、善于为党工作的能力突出(还特别指出“不是什么简单的所谓聪明、魄力、文化水平等普通的能干”);原则性组织性纪律性强(《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第一册文献选编)上,第302页;彭真:《关于晋察冀边区党的工作和具体政策报告》,第148页);关心注意群众利益;学习与自我批评精神。要求具体全面严格,特别突出了政治意识和党性修养。
对于在政权机关中工作的党员也做出专门规定:(1)必须坚决站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民主的立场上;(2)必须保护工、农、小资产阶级及其他阶级阶层一切抗日群众的利益;(3)刻苦耐劳,积极负责,绝对廉洁、正直;(4)绝对服从党的决议和指示(《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第一册文献选编)上,第164页)。这四条从政治立场到保护群众利益、从工作认真负责到品德廉洁、遵守党的纪律,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总的要求,如违犯任何一条,则“根据‘党内要严’的原则,从严处置”(《北岳抗日根据地》(1937.7—1944.9)上,第246页),经批评、纠正仍不改正的则必须辞职直至开除党籍。
晋察冀抗日根据地还自上而下检查干部工作,逐级审查鉴定干部。具体程序是:被鉴定人填表、在会上进行自我介绍和自我检讨;本级党委或支部开会鉴定,并将结果报告上级;上级和本级党委结合平日表现、搜集材料,进行谈话并作出结论。审查鉴定结束后,对投机异己分子、太落后分子开除出党;已绝对清楚无问题的干部承担领导工作及重要工作;“尚未发现其有任何问题,但过去历史无法证明,从其日常工作中,亦尚难判定为绝无问题者”,分配一般工作,在大胆的使用与工作中继续考查(彭真:《关于晋察冀边区党的工作和具体政策报告》,第150页)经过鉴定,广大干部普遍认为“好像洗过一次澡,一切不洁之物去掉后,工作也就有劲了”。
按照组织纪律严格整顿党支部
“在巩固党的工作中,若不把整党建党的工作建筑在支部工作的基础上,那就无异将美丽的楼房建筑在沙滩上一样”(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河北省档案馆等编:《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史料选编》(下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68页)。在这一思想指导下,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对支部进行了严格整顿。
整理支部的过程中,一是注意与党支部改造检查总结工作相结合,二是注意与开展党内自我批评相结合,三是注意与当时的实际工作如减租减息、改造村政权等相结合。具体步骤是,第一,订出分期分类整理支部的具体计划;第二,上级党委派出干部或者工作组(团)进行切实的帮助整理。从地委、县委到区委抽派一批比较得力的干部,组成支部工作团、考察团或调查组,深入支部了解情况,先进行试点,总结并取得整理支部的经验教训;第三,分类分期进行整顿。一个区一般约有20个左右的支部,约10天进行一期,每期整顿3至4个支部。这样,问题暴露较充分,如行唐县有问题的支部占支部总数的1.82%(彭真:《关于晋察冀边区党的工作和具体政策报告》,第151页、第159页)。经过整理,支部组织工作更加严密、模范支部不断涌现,支部在群众中的核心作用与在乡村的堡垒作用大大加强,在公粮、民选、扩军、春耕等中心工作中“都明显的证实了支部建设工作的进步”(《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史料选编》(下册),第72页)。
严明党的纪律与制度。晋察冀党委制定了《中共晋察冀省委关于在政权机关中工作的党员必须遵守的条例》《中共晋察冀北岳区党委关于提高警惕性与巩固党的纪律的决定》《中共晋察冀北岳区党委关于全面巩固组织工作的决定》等党规党纪和政策制度,规定了报告、会议、检查、介绍与开除党员、恢复党籍、转移组织关系、集体领导和严格分工等党的组织制度、检查巡视制度、经费制度等各项制度。不仅创立完善各项制度,还要严格执行,按党的政策和组织原则处理一切问题,同时也要根据具体情况及工作需要,改进制度。最终目的是使党员在政治上有共同信仰和共同目标、组织上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并团结在中央制定的路线方针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张宏华,作者单位: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