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日电(记者叶乐峰)日前,国土资源部出台《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补改结合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维护农民权益和审慎稳妥推进原则。
《意见》明确了补改结合的适用范围,即对于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受资源条件限制,无法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可通过补改结合落实;各类城市建设涉及占用耕地的,仍坚持先补后占和直接补充优质耕地,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刘明松说,出台《意见》主要目的是规范地方通过对现有耕地提质改造,以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的方式实现耕地占补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