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养生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游戏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6年08月01日 星期一

    河南焦作

    大病补充医保 让困难群众吃上“定心丸”

    作者:本报记者 崔志坚 《光明日报》( 2016年08月01日 04版)

        【改革追踪看落实】

     

        本报焦作7月31日电(记者崔志坚)经新农合和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后,得了大病的困难群众仍然会因一部分医疗费致贫返贫。河南省焦作市实施的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起到了良好效果。截至7月25日,已为困难群众900人次理赔91万元,群众称赞“好钢用在了刀刃上”。

     

        自2009年医改实施以来,在基本实现了基本医保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河南省焦作市以解决困难群众因贫看不起病、因病加剧贫困为目标,积极探索提高困难群体医疗保障水平的新路子。在河南省医改办的指导下,通过政府主导,保险公司经办,为困难群众构建了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和疾病应急救助、医疗费用控制(即“三险一助一控”)组成的医疗保障新机制。

     

        该机制的可持续性在于风险共担,坚持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经反复测算,焦作市大病补充保险盈亏平衡点确定为94%,如果年度内理赔支出低于94%,结余部分纳入大病补充保险“累计盈余资金”管理。如年度内理赔支出达到或超过94%,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审核评估,超出部分6%(含)范围内由大病补充保险承办机构承担,其余部分用“累计盈余资金”进行补充,不足部分经市政府批准后给予补贴。因为新增困难群众或政策调整等造成年度理赔支出超过94%的,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市政府予以补贴;由于保险机构自身因素造成多赔或者超赔,相应的支出由大病补充保险承办机构承担。

     

        如何才能既保障困难群众医疗需求,又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呢?一是实行分级诊疗,在医保、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确定一批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院、三级医院作为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落实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引导患者合理有序就医;二是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医院、三级医院不列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分别不得超过医疗总费用的2.5%、10%、20%,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三是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巡查、医疗干预、医疗审核”为主的风险管理,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商业保险机构共同监管。

     

        这项被专家称为让困难群众吃上“定心丸”的“特惠制”,在焦作市还实现了与全程健康管理衔接。在开展城乡居民健康签约服务时,该市优先将困难群众家庭纳入健康签约服务范围,并将困难群众家庭签约率和服务质量纳入考核内容。通过健康管理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意识,防止或减少因病加剧贫困的情况发生,提升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和自身造血能力。

     

    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1985.01 - 2009.12)
    中华读书报
    中华读书报(1998.01 - 2010.08)
    文摘报
    文摘报(1998.01 - 2010.08)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博览群书(1998.01-2009.08)
    书摘
    书摘(1998.01-2009.08)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