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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8月01日 星期一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

    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作者:本报记者 杨亮 《光明日报》( 2016年08月01日 01版)

        本报北京7月31日电(记者杨亮)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经费比重、开支范围、科目设置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松绑+激励”的措施,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意见》通过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旨在破解当前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一些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够完善等问题,更好地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意见》着力为科研人员“松绑”,升级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下放管理权限。中央层面将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高校、科研院所在科研项目资金、差旅会议、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等方面的管理权限。

        为激励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意见》重申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都可开支劳务费。同时,《意见》重点下放差旅会议管理权限,明确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不再简单套用行政预算和财务管理方法,而是可根据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实际需要自行研究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

        据悉,为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财政部正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制(修)订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资金相关管理办法,计划于2016年年底前出台,项目主管部门也将在今年年底前出台实施细则。

        (相关报道见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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