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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7月23日 星期六

    当官要穷,为民要富

    ——记“裸捐”书记陈光保(下)

    作者:本报记者 吴春燕 党文婷 《光明日报》( 2016年07月23日 03版)

        【最美基层干部】

     

        “当官要穷,为民要富”是陈光保为群众奉献终身的原则和信念。尽管霜华满鬓,年至耄耋的陈光保却守着农场甚少外出,“保伯”的故事广为流传,被雷州百姓记在了心里。

     

        “治好南渡河,让大伙过上好日子”

     

        南渡河是雷州人民的母亲河,也是一条灾难频发的河。治理南渡河,是雷州人民的多年梦想。

     

        1964,陈光保被任命为海康县县长。当时,展现在陈光保面前的雷州大地,是一幅严重的灾荒景象:南渡河两岸22万亩稻田已变为黄叶,许多家庭颗粒无收。上任伊始,陈光保就走村串户,踏遍南渡河两岸的每个村落。面对群众期盼的眼神,陈光保斩钉截铁地承诺:“相信我、支持我,有共产党领导,一定能根治好南渡河,让大伙过上好日子。”1970年春,经过资金筹集和动员,陈光保开始主持南渡河治理工程。

     

        回忆起当年的情形,如今70多岁的黄昌耀仍历历在目:“保伯日日夜夜都和我们一起,住的是工棚,吃的是红薯叶,和群众一起挑石挑泥,声音沙哑了,两眼熬红了,两脚浮肿了,还为此落下了腰伤的病根。”

     

        经过10年苦战,南渡河全线筑起一道宽10米、长20公里的拦海大堤,可抵御百年一遇海潮。昔日桀骜不驯的南渡河终于被“驯服”,两岸22万亩良田从此“旱也旱不着,涝也涝不到”,海康也由此成为广东的“金色粮仓”。

     

        “不给子女留一分钱”

     

        “送礼可耻;受礼有罪”,横批“端正党风”,这是陈光保任海康县县长时家门口常挂的对联。家庭生活中,陈光保也始终执着地践行党的宗旨,以严格的家规、家风要求家人。

     

        1974年,大女儿陈忠于“上山下乡”到了龙门林场。1979年,同批下乡的14个知青只有她一人还未回城。陈忠于也很想回城,趁回家探亲时请父亲帮忙,被陈光保一口拒绝。

     

        陈光保常对子女们说:“你们对我最大的孝顺就是不贪不占。”在严格的家规下,陈光保5个子女上大学、找工作全凭自身的本事,如今皆已事业有成。陈光保的小女儿陈席也积极参与奖教助学,充当起助学的“救火队长”,在陈光保资金紧张的时候,她都倾力支持。

     

        任职期间,曾有人主动在调风镇公社糖厂为陈光保的弟弟安排工作,陈光保得知后立即回绝了此事,并要求弟弟回去务农:“谁都想在厂里工作,那就没人种田了,你是领导干部的家属,需要起到带头作用。”在劝说之下,弟弟继续回到村里种田。

     

        为了弥补弟弟,陈光保将侄子接到自己家中吃住,并送其上学读书。回忆起那段往事,陈光保的侄子告诉记者,每到过年过节,大伯就会把他和哥哥姐姐们锁起来,怕有人来塞红包。受到陈光保清廉作风的影响,直到记者来访前,侄子一家都没让村干部知道他和陈光保的亲戚关系:“防止有人上门办事求情。”

     

        2010年,捐资助学大会后,陈光保正式向子女们宣布了新家规:“不留一分钱!”把全部财产都捐出去,不给子女留一分钱!陈光保说,如果有一天他走了,农场将会交给政府,继续履行它的使命。(本报记者 吴春燕 党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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