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评介】
重视对中国传统社会经济结构问题研究,由此探索中国传统社会的发展道路与特点,是学界关注了大半个世纪的论题。很多学者都指出,经济结构的研究是经济史研究的核心和根本问题。但是,由于研究难度较大,资料的收集和分析都需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因此学者们更多投入到具象化和微观方面的研究。近读刘玉峰著《唐代经济结构及其变化研究:以所有权结构为中心》(山东大学出版社2014年12月版),感到眼前一亮,个人以为这部论著是近十年来少见的从宏观视野和理论层面,探讨唐代社会经济变化的深层原因和长时段发展趋势的成果。全书从土地所有权状况及结构、农业经济所有权结构、工商业经济所有权结构、国家财政收入结构四章,对唐代经济结构及其变化进行了深入探讨,多有精辟的见解和发人深省的论断。
其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坚持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认识和研究唐代社会经济结构和经济形态。在研究方法上,围绕一个中心线索——以经济成分所有权的结构及其变化展开,有针对性地深入研讨重点问题,注重宏观层面上的阐述和论证,避免了泛泛而论。全书通过探讨唐代经济结构及其变化,进而深化对于中国封建社会发展道路及其特征的认识,这其实也是研究社会经济史的根本方向。
其二,作者指出唐代均田制是一种国家等级授田制,并对均田制的二元所有权结构进行了论证和剖析。提出具有国有、私有二重性的均田制,其具体形态是多种多样的,并将其归纳为“官私二元,以官为主,形态多样”。既反对把唐代均田制下的土地所有权简单化(即仅限于国有或私有的范围),也不同意把土地所有权单纯化(即不论是土地国有还是土地私有,都不具有完全性)。作者论述唐前期均田制下的土地私有权和占有权,认为“既要看到其权益带有明显的国家政策的、法律的和制度的上层建筑烙印,受着国家主权、政治等的控制与规划,从而是不纯粹的,也要看到其权益又是明之于国家法律并受政府保护的,在法权和经营权、收益权方面都是有切实保障的,也是现实地存在着并具有实际经济意义的,是唐前期农业迅猛发展的主要原因”,很好地诠释了均田制的二元性质及与唐前期经济发展的关系,可谓从深层次认识均田制性质的精辟论述。
其三,对唐代个体农户经济状况走向的贯通性梳理和评价,具有创新性。如何评价唐代农民的生存状态,如何把握均田制下农民的身份性质,一直是学术界热烈争论的问题。作者对唐代个体农户经济发展变迁状况的研究颇见功力。通过挖掘分析诸多史料,作者纠正了某些偏颇的观点,指出唐王朝崩溃的原因正是缘于在政治腐败、吏治贪残、赋役苛重、兼并剧烈等情况下,农民失去土地而使唐王朝也失去了存在的物质基础,终于酿成大规模的农民起义,造成王朝政权的最终坍塌瓦解。
其四,提出唐代“贵富集团”的概念,并赋予它丰富的含义。作者以唐代贵富集团田庄经济的恶性膨胀为线索,揭露这一集团通过违法买卖、兼并、掠夺均田农户的小土地,以及侵吞国有土地、山林川泽和逃税避役等方式,不仅对农业和农民有着广泛而恶劣的影响,而且加剧了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引发了深重的社会危机。这一论述,对于认识和把握唐王朝乃至整个封建王朝兴衰的规律性特点,很有启发。
其五,在全书最后一章,作者概括了唐代经济结构的形态,指出唐代经济结构是一种“整体官私二元,实际组成三类,不断发展变化,最终畸形失衡”的综合经济结构,而不是单一的、凝固不变的经济结构。作者还归纳了唐代经济结构的主要特征:一是具有强烈的上层建筑特征,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结构;二是国家是一个巨大的经济实体,在社会经济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三是国家财政经济基础具有多元性,财经职能强大;四是在唐代经济结构组成中,个体农户经济最为弱势,摆脱不了从破产分化到萧条崩溃的历史命运;五是民间私营工商业具有明显的封建性特征,本身难以发展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六是贵富集团田庄经济和贵族官僚私营工商业是导致唐王朝覆亡的重要原因。这些宏观概括,对于认识中国封建帝制时代社会经济形态及其特点,具有借鉴意义。
总之,全书理论上有髙度,分析问题有深度,新意迭见,堪称优秀之作。不过,全书布局不太均衡,农业经济结构部分论述较多,工商业经济结构和财政收支结构的研究尚需加强,关于官营工商业变化的积极作用也应再深入发掘。
(宁欣,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