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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7月16日 星期六

    让创新成为生活常态

    作者:姜绍华 《光明日报》( 2016年07月16日 10版)

        【创新扫描】

     

        今天的中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创新驱动、创新引领。但在现实生活中,对许多人而言,创新似乎有一种神秘感,认为创新离生活很遥远。但实际上,从创新的含义、过程和参与对象来说,创新神圣而不神秘,创新就在人们身边。说到底,创新是人类的一种创造性活动,是人们的一种生活追求,也可以看作是很自然的文化现象,它理应回归生活,走进生活,成为生活的常态。

     

        从创新的含义来说,创新强调的是“颠覆性”和“革命性”变化,指的是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创造和开发过程。但实质上创新的概念很宽泛,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认为创新是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开发新产品,或者改良原有产品;使用新的生产方法;发现新的市场;发现新的原料或半成品;创建新的产业组织,都可以归结为创新。也就是说,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和创造属于创新,对既定技术和工艺一定的“改变”“改进”乃至产品的设计也属于创新。同时,日常生活中,各种小发明、小改进,以至把各种创意和奇思妙想转化为产品的活动,都属于创新。应当说,生活中处处有创新,时时有创新。

     

        从创新的过程说,科技创新不单纯是一个技术研发或产品开发的过程,它本身是多种创新的“集合”和“综合”,其中涉及创意、创意的技术化、技术的产品化、产品的市场化。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强调要实行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市场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等多种创新并举的缘由。也就是说,在技术创新和研发的整个过程中,还包括创新服务的及时跟进、商业模式的创造以及与市场开发的对接等一系列环节和方面。创新不完全等同于发明,创新必须能够创造出新的价值,是进入市场、得到市场认可的一种创造性活动。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创新有颠覆性的大创新,也有大量的小发明、小改进式的小创新或微创新。

     

        从创新的参与对象说,在现代经济中,企业家群体是创新当然的主体,是创新最直接、最重要的参与者、组织者和实施者。科技人员是创新的中坚力量,但创新并不限于企业家和科技人员,也包括大学生青年才俊和草根创业者在内的很多群体。我国强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也是这个意涵,它的初衷就是释放全社会的创新潜能,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出来。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是潜在的创新者或创新参与者,都有可能成为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中重要的一员。

     

        面对创新创业的时代,作为社会的治理者,政府有责任让创新大众化,让创新成为生活常态,使创新成为全社会的一种价值导向、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时代追求,有责任让大众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智慧转化为创新的实践、创新的过程,让有创新意愿和追求创新价值的人都有施展的机会和空间,让大家都能成为创新的参与者和创新成果的分享者。

     

        (姜绍华,作者系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社会研究所副所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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