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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7月15日 星期五

    校园快递业务岂可随意售卖

    作者:李思辉 《光明日报》( 2016年07月15日 02版)

        【光明时评】

     

        据媒体报道,近日福建某高校就校内快递店面租赁公开招标,中标快递企业可获得该店面一段时间的使用权,成为唯一可以在该校校内配送快件的企业。其他快递企业的快件在送到校门口后,必须交给该企业配送。业内担心,此举将造成垄断,还可能抬高学生的寄递成本。

     

        大学校园需要安静有序。在一些高校门口,各家快递企业随意摆摊,快件在地上横七竖八,乱糟糟一片,不仅影响大学形象和人车通行,也因不能直达校内给师生带来一些不便。实行集中投递,一改校园快递随意分散、“遍地开花”的乱象,是师生所愿,也是大势所趋。

     

        但是,“化分为合”应有科学的方法、有效的制度安排,不能简单地“合”。简单地把快递权承包出去,让某一家快递企业集中承揽配送业务,即便用心是好的,也难免有助成垄断之嫌。而垄断往往是各种问题滋生的根源,向来为人们所诟病。特别是当高校在“快递权”招投标中存在出租收益等利益考量时,难免给人一种“错位感”。

     

        大学及其后勤管理部门应该是优质服务的提供者,而不是公共权利的售卖者。快递权等公共权利属于全体师生,在没有获得授权的情况下,谁也无权拿去售卖。规范校园快递管理,高校应怎样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一个最基本的准则就是:不带任何功利心地为师生考虑。

     

        比如,苏州大学推行快递集中管理,把自行车车库改成250平方米的智能收发室,如同一个大型的快递超市和24小时运营的ATM机,给快递员一个躲风避雨的场所,也节约了学生取快递的时间,很受欢迎。成都理工大学的4名大学生瞄准“校园最后一公里”的配送空间,在学校团委的支持下,建起校园生活物流平台,用“服务到门”的贴心物流赚取每月5万元的收入,也感受到劳动的辛苦与快乐。

     

        不论是配备智能取件设备,还是把校园内的快递配送交给学生创业,或是其他更好的举措,只要运作得当都能达到“化分为合”、方便师生的目的。但在此过程中,必须坚持两条底线:其一,承担集中配送服务的不应是某一家可能造成垄断的快递企业;其二,高校必须始终以中立的服务者身份出现。

     

        “校园快递权”招标引起的争议,看起来是孤立事件,实际上映射了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背后的复杂心态:一方面标榜“服务”,另一方面又总想着创收,结果很多事情搞成了夹生。这恐怕才是最值得关注和思考的。

     

        (李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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