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4日电(记者邱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14日公布。规划纲要系统阐述了“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5条基本原则、7大发展目标、15项主要指标、若干重大政策和工程项目,以及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
规划纲要指出,“十三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00万人以上,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失业率得到有效控制。
规划纲要提出,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政策的衔接,形成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宏观经济政策体系,进一步深化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消除限制创业的制度性障碍;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投资以及互联网金融等规范发展;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企业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建立最低工资评估机制;构建符合国情特点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建立差异化的薪酬分配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