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6年07月11日 星期一

    钱弘道(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

    县域法治建设要创新公众参与机制

    作者:本报记者 梁捷 《光明日报》( 2016年07月11日 02版)

        【观点新闻】

     

        本报讯(记者梁捷)“县域法治的一个根本对策就是公众参与,即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走群众路线。”在日前举行的“县域法治国情调查首批成果发布会”上,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钱弘道指出。

     

        “县域法治工作的一个基本特征是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县级政府应当依靠人民群众来破解难题。公权是人民赋予的,就要让人民来监督。”钱弘道表示,公众参与必须以公开为前提,参与机制也要创新,例如科学界定互联网公权和私权的边界,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推广应用第三方评估机制,如司法透明指数等,体现公众参与,发挥倒逼作用。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