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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6月24日 星期五

    最高法公布涉毒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作者:本报记者 王逸吟 《光明日报》( 2016年06月24日 06版)

        本报北京6月23日电(记者王逸吟)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23日举行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了毒品犯罪及吸毒诱发次生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在孙静贩卖毒品案中,1993年6月出生的女孩孙静通过网络贩卖毒品,共计发送快递200余件,获毒赃55万余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莫进友贩卖毒品案中,1992年12月出生的莫进友贩卖毒品时被公安人员发现,在逃跑过程中持手枪朝公安人员射击,后被抓获,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在李贵松、王洪抢劫案中,出生于1990年的被告人为获取毒资共谋抢劫,并利用未成年人犯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千元。

        同时公布的案例还有唐小平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洪海沿制造毒品案;舒余坤贩卖毒品案;陈万寿故意杀人案;林坤武贩卖毒品案;高锋容留他人吸毒案和陈学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相关被告人分别被处以死刑和4年8个月至2年的有期徒刑。

        最高法院刑五庭副庭长马岩强调,互联网是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获取外界信息的重要渠道,利用互联网实施的毒品犯罪较传统犯罪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和影响力,对于网络涉毒犯罪应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毒品通过网络渠道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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