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养生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游戏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6年06月24日 星期五

    “三臭”变“三美”的奥秘

    ——透视厦门溪林村“微治理”探索

    作者:本报记者 马跃华 《光明日报》( 2016年06月24日 02版)

        【社区治理的文化密码】

     

        走进位于福建厦门同安城郊西南的溪林村,仿若来到一个世外桃源,这里的百亩花海曾一日引来1000多名赏花人。

     

        溪林村被人所认识,是从“社区治理微型‘闭合自控’系统”入围“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开始的。

     

    改变单一治理格局

     

        过去的溪林村可不是这般风光。在这个传统的小村庄,许多村民靠养猪生活,带来的是“三多”(猪多、苍蝇多、老鼠多)“三臭”(猪粪臭、水沟臭、名声臭)等许多问题。

     

        “那些年,我们明显感觉村里矛盾很多,如非养猪户和养猪户、村里的生态危机、村民的生活困境等,这些都需要一个高效运转的村委会。”村主任林水来说。

     

        为彻底改变这种农村治理的困境,溪林村对治理主体进行了改革,在村民代表大会、村委会之外,建立了6个微型组织:议价小组、监察组织、评价组织、降噪组织、纠错组织、信息反馈组织。同时将乡贤、老人、退休村干部等都纳入治理体系。

     

        乡贤、老人、退休村干部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和社会认同。溪林村通过把治理的很多功能让位给这些乡村精英,让自上而下的治理和自下而上的自治找到契合点,重建了农村基层治理体系。

     

    村民共同认可的规范

     

        从主体到规则的转变,是溪林村改革的第二步。在乡村微组织运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溪林村没有停下脚步,而是探索“如何治理”。

     

        全体溪林人通过表决后,产生了首部村级自治《微法典》。

     

        《微法典》包括村规民约、村级自治组织职权、村级组织运作系统等。林水来说:“村里原来没有规矩,现在这本‘法典’就成了村里具体运行的准则。”

     

        有了村民参与制定的《微法典》,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被高度调动起来。村民陈金赞家旁边有一个养殖户用来排放废水的池子,臭不可闻。《微法典》出来后,陈金赞按照要求,主动自拆猪圈改种果树。在陈金赞等一批村民的感染、带动下,溪林村越来越多的村民自发参与到“美丽溪林”建设的行动中。

     

    重建公共价值体系

     

        现在,溪林村是一个拥有上百亩油菜花的“山美、景美、人美”的三美村。

     

        环境改善了,村民又有了新的追求。

     

        溪林村在农闲和节假日期间开办国学讲堂,自行编撰了《新说国学》,家长和孩子一起诵读。溪林村还发掘整理本村历史上的清官、十三府巡按林一柱的事迹,修缮其故居,复原明代日晷等古迹,保持村里的历史脉络。

     

        从事乡村建设的公益人士李盼说,这些乡土文化是乡村共同体的精神纽带,整理发掘这些文化,有助于大家增加认同感,有利于村庄共同价值的回归,重建公共价值体系。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胡荣评价说,溪林村最大的亮点和特色在于实现了多元管理。过去主要是由村干部单方发挥引导、指导、协调作用,村民被动参与,积极性不高。现在,村民主动参与,自发建立各种组织,发挥监督、协调作用,不仅充分发挥了主人翁的作用,增进了干群关系,而且乡村治理也变得井然有序。

     

        (本报记者 马跃华)

     

    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1985.01 - 2009.12)
    中华读书报
    中华读书报(1998.01 - 2010.08)
    文摘报
    文摘报(1998.01 - 2010.08)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博览群书(1998.01-2009.08)
    书摘
    书摘(1998.01-2009.08)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