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随笔】
近日,中科院发布《中国宜居城市研究报告》,在被调查的40个城市中,青岛宜居指数名列第一,北京得分垫底。这与去年8月《经济学人》发布的调查结果“北京蝉联中国大陆最宜居城市”大相径庭。
这种尴尬不仅仅出现在宜居城市排名上。
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各类排名的需求逐渐增多,多元利益主体都希望通过这个数据为决策与选择提供科学依据。正是这种潜在需求的快速增加,导致排名研究的热潮持续升温。问题是,如何对这些质量参差不齐的排名结论进行遴选与鉴别?这是当下亟须解决的问题。
对排名的热情是人类根深蒂固的排序心理偏好的一种生动体现。通过排名在不同利益主体间形成竞争与激励机制,为群体行为提供一种明确的前进路标——毕竟,方向永远比努力重要。从这个意义上说,只要人类社会存在就不可能彻底消除对排序的偏好。就其积极意义而言,排名可以最大限度激发各行为主体的积极性。
但是,由排名引发的潜在消极影响也不难预见:其一,不严谨的排名研究结论,被公众与社会盲信、盲从,有可能产生认知误判,并导致决策失误;其二,一旦排名被社会接受并成为一种品牌以后,作为一种知识产品就会衍生出排名交易空间,如通过权重设置的交易,为需求方实现社会误导与操控提供依据。虽然,今天中国出现的各类排名才刚刚起步,还远未达到衍生品阶段,但鉴于此前种种,我们理应防微杜渐。
我们应该清楚,当研究结论与人们的特定基准判断出现不一致的时候,不见得是研究结论错了,同样有可能是群体的基准判断出了问题,因此把“板子”都打在研究结论上是不公平的。换言之,形成人们基准判断的常识与认知也是可以出错的,而且出错的可能性极大。完全以民意判断研究结论是否科学,是极其危险的。历史上这类教训数不胜数。
让我们再以中国科学院这份《报告》为例,这一排名设置的六大指标体系分别为:城市安全性、公共服务设施方便性、自然环境宜人性、社会人文环境舒适性、交通便捷性和环境健康性。这个指标体系更加注重受访者的主观体验,不可避免地造成研究结论中过多主观性评价因素无法消除的问题,由此引发争议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客观地说,这份报告中排名前十的城市大多是自然环境优美之地,适合人类居住,但不是最佳的谋生之城。也就是说,这个指标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公众对城市的要求,是一个很高的标准。问题是人们往往把“宜居”与“谋生”混为一谈——换言之,在对生活的理解上,研究者与公众不在一个层面,研究者注重的是“活”的层面,而大多公众仍然停留在“谋生”的层面。
此次排名遭质疑,也引发我们对于排名研究质量的规范化思考:高质量的排名可以激活激励机制与促进竞争,而低质量的排名则会导致社会与公众出现认知混乱,并有可能误导决策。那么,排名结论的质量如何保证呢?这就需要结合社会监督与独立第三方的鉴别。社会监督应以“脚的选择”(基于内心)为基础,而不是“手的姿势”与“口的言说”(基于外在环境)为凭;独立第三方则是依据客观性原则进行判断。只有当两者相匹配的时候,排名才能真正发挥其功能。
(李侠,作者为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与科学哲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