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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6月24日 星期五

    我国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作者:本报记者 温源 《光明日报》( 2016年06月24日 06版)

        本报北京6月23日电(记者温源)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孙学工在23日召开的国务院新闻办吹风会上表示,我国当前总体债务规模和杠杆率水平并不高,但上升较快。总体债务水平属于中等水平,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孙学工介绍,基于不同的统计口径,我国总体债务规模、杠杆率存在不同的估计,其中社科院统计认为2015年末我国非金融部门总体杠杆率为249%;国际清算银行(BIS)公布的我国总体债务率2015年末为254.8%。无论以哪种口径来看,我国的总债务规模和杠杆率水平并不高,在主要经济体中,总体债务水平属于中等水平,低于主要发达经济体268.2%的平均水平。

        从国际比较看,我国债务杠杆在各部门间分布不均衡,政府、居民部门较低,非金融企业部门相对偏高。截至2015年末,我国政府债务合计为26.66万亿元,占GDP比重为39.4%;政府债务的杠杆率为41.5%,低于欧盟60%的预警线。同期我国住户部门杠杆率在40%左右,处于较低水平;而非金融企业债务是我国债务的主体,也是我国近年杠杆率上升较快的主要因素。

        孙学工指出,要全面客观看待我国债务问题。一方面,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和追赶型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可能有一个阶段杠杆率较高;另一方面,我国非金融企业融资仍以间接融资为主,导致其债务率较高,因此当前非金融企业杠杆率高有特殊国情和影响因素,属于“成长的烦恼”。他表示,尽管债务高企对企业和金融部门造成一定影响,如企业财务成本增加、不良贷款上升等,但考虑到我国居民储蓄率较高、外币债务占比小、政府资产状况较好、债务主要集中在过剩行业等因素,且商业银行拨备较充足,财务状况良好,因此我国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孙学工表示,未来债务潜在风险不可忽视,要通过保持经济平稳发展、有序渐进去杠杆、优化杠杆分布等手段积极化解债务风险,而治本之策是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杠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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