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6月20日电(记者李建斌)针对过去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得过细、过死的弊端,山西省政府日前正式出台了35条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给予科研院所和高校更大的自主权。
据介绍,山西此次在科研经费使用上实现了七大突破:一是不仅对财政科技经费管理,即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而且对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也做了原则性的规定。二是适当放开了科研项目支出预算科目的调整权限,基本上由项目负责人向项目承担单位申请而定;会务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支出,在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可以互相调剂使用。三是增设了用于支付项目组成员劳务费的开支。四是适当提高了专家咨询费、专家报告费标准。五是适当规定了市内车辆使用费开支。六是提出1万元以下的小型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等可不走政府采购程序,凭发票据实报销。七是在涉及社会调查、访谈等过程中所支付给个人的数据采集费和从个人手中购买农副产品等特殊材料所支付的材料费,在额度较小的范围内,有些无法取得发票的,允许按照“按需开支、据实报销”的原则凭据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