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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6月14日 星期二

    以鲜活载体传承农业文化遗产

    作者:王丹 《光明日报》( 2016年06月14日 02版)

        【文化评析】

     

        6月11日是我国第11个文化遗产日,主题是“让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保护文化遗产,就是要让它们在当代社会中找到合适的位置和形式,以新的面貌“活起来”。也只有融入生活,文化遗产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文化精髓也才能得到更好的传承。

     

        说到文化遗产,在不少人的印象中,不是故宫、秦始皇陵兵马俑、龙门石窟等古建筑、古遗址,就是昆曲、皮影、京剧、剪纸等传统音乐和技艺,抑或是宏村、丽江古城等古村落。其实,作为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文化遗产虽然没有进入更多人的视野,但它正以“活的方式”释放着独特的文化价值和实践意义。

     

        在浙江青田,有着我国第一个、世界第一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试点——“青田稻鱼共生系统”。所谓稻鱼共生,简单点说,就是在稻田里养鱼,水稻为鱼类提供庇荫和有机食物,鱼则发挥耕田除草、松土增肥、提供氧气、吞食害虫等功能,鱼、稻、梯田、空气等形成一个可以自身维持正向循环的生态系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的传承和保护,让农田生态系统得以平衡,生物多样性得以保全,而且成功转化成现实的生产力,为当地渔民、农民带来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除了生产技艺,具有上千年历史的“鱼灯舞”“尝新饭”等传统知识和文化内涵也得以绵延赓续。

     

        “夫源远者流长,根深者枝茂。”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耕文化源远流长。在长期的农耕实践中,先辈们积累了丰富而朴素的农耕经验,留下了极具价值的一个个农业文化遗产。留住农耕文化之魂,留住“乡愁”,加强农业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是重要抓手。

     

        不要轻率地为农业文化遗产贴上“过时”“保守”“落后”等标签。它是“老”,但并不“旧”;它是来自过去,但依旧可以指向未来。稻鱼共生在青田的“三赢”(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就是最鲜活的注脚。追求“低碳”“生态”的现代农业,不难在传统中找到启发和思路,追求“和谐”“平衡”的现代文明,也能在历史回望中找到答案和线索。

     

        从北方的内蒙古敖汉旱作农业系统到南方的云南红河哈尼稻作梯田系统,从东部的黑龙江托远赫哲族鱼文化系统到西部的新疆吐鲁番坎儿井农业系统,截至目前,我国已有62项农业文化遗产被纳入国家保护地图,其中的11项得到了世界的关注和认可,数量居世界各国之首。这也从侧面证实,文化遗产保护要坚持政府主导,做到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当然,作为一项宏大工程,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参与和推动。农业文化遗产作为民族的共同财富,理应共享共建。

     

        保护带来了发展新机遇,但也伴随新挑战,“平衡”将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课题。近些年韩国、日本在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请中不断加码发力,对我们也是一种鞭策和警醒。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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