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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6月07日 星期二

    专家认为

    青岛水兵俱乐部为我国最早“电影院”

    作者:本报记者 刘艳杰 《光明日报》( 2016年06月07日 09版)

        本报青岛6月6日电(记者刘艳杰)“本次论证会通过历史建筑实体实地考察、图文史料及文化价值结合成为较完整的证据链条,据此基本可以认定,青岛水兵俱乐部是中国境内现存最早、保存比较完整,用于商业电影放映的历史建筑。”日前,青岛市文化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专家论证结果,证实位于青岛市湖北路17号、距今114年历史的水兵俱乐部旧址是我国第一家商业电影院所在,比业内认可的上海虹口大戏院还早一年多。

        “青岛水兵俱乐部旧址是国家级历史文化保护建筑,2014年,我们开始进行保护性修缮和开发,在这个过程中发现了它的电影历史价值。”青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韩明升说,在整理资料的时候,项目组发现青岛水兵俱乐部至少在1907年9月4日就已开始放映电影,并有明确的电影票价、电影广告、电影放映时间、电影观众和影片信息。

        “根据业内标准,能否确定为商业电影院必须同时具备3个要素,第一做过广告,第二有卖票行为,第三持续放映。”中国电影家协会党组成员、秘书长饶曙光表示,专家们通过对水兵俱乐部实体实地考察,加上图文史料及文化价值等多方论证,围绕“广告、售票、连续放映”这几个要素,形成了一条比较完整的证据链条。查阅1907年9月到1914年7月的德语日报《青岛新报》可以看到,几乎每周都有的水兵俱乐部电影放映信息。这是连续放映的证据。

        青岛水兵俱乐部旧址又称德国水师饭店,设计于1899年,1902年建成,属于德国新文艺复兴式风格建筑,总建筑面积为4607平方米,三层木质结构,一楼大厅可以作为剧场演出、音乐会、电影放映和会场等使用,能容纳座席约700个。俱乐部初期是为驻扎在青岛的德国水兵和地勤人员提供休闲场所,1914年德国人撤退之后,这里先后成为日本在青居留民团总部和美国青岛水兵俱乐部,新中国成立后曾作为青岛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办公场所,百年建筑饱经沧桑,顽强地见证了一座城市的历史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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