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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6月04日 星期六

    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作者:本报记者 殷泓 《光明日报》( 2016年06月04日 03版)

        本报北京6月3日电(记者殷泓)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3日在京举行。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这是首次对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沈跃跃、张平出席会议。

        在听取了环保部、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负责人关于本系统贯彻实施环保法有关情况的汇报后,沈跃跃指出,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意义,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全面检查法律基本制度和重要规定的落实情况,努力解决大气、水和土壤污染等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增强执法检查工作实效,进一步推进环境保护法的全面贯彻实施。

        有“史上最严”之称的新环保法实施一年多来,受到广泛关注。此次执法检查,将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回应社会关切,突出重点。通过全面检查新环保法实施情况,研究提出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有效贯彻落实法律的建议。

        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包括:政府及相关部门环保责任落实情况;污染排放物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息公开等主要法律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情况;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情况,以及环保监察执法,违法行为查处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执法检查组拟分为5个小组,自6月开始分赴河北、山西、黑龙江、河南、广西、贵州、云南、宁夏8个省、自治区开展检查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委托其他2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环保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据了解,9月将召开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修改执法检查报告。10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关于检查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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