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日电(记者张冠楠)6月1日上午,三位在二战期间被强掳到日本的中国幸存劳工代表在北京与三菱综合材料公司签署协议,接受三菱的谢罪并达成和解。
在双方的《和解协议书》中,日本三菱综合材料公司明确承认了中国劳工人权被侵害的历史事实,向受害劳工及遗属表示了“深刻反省”和“真诚的谢罪”,并以基金方式向受害者每人支付10万元人民币的补偿金。此外,三菱材料还将支付1亿日元(约合人民币596万元)用于在日本建设纪念碑,另付2亿日元用于失踪受害者的调查,让日本后人铭记被强制掳日中国劳工的历史。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日本政府为解决国内劳动力严重不足的问题,于1942年11月专门通过内阁决议,从中国各地强虏青壮年劳力(包括战俘和无辜平民)约39000人,分散在北海道至九州地区的135处矿山、港湾、水坝和工厂,从事苦力劳动,这些中国劳工受到残忍的折磨。由于恶劣的劳动环境和高强度体力劳动,致使部分劳工在短期内因严重营养不良、工伤和疾病等原因殉难,死亡人数达6830人。三菱综合材料公司的前身三菱矿业株式会社及其承包公司(包括三菱矿业株式会社子公司的承包公司)也接受了其中3765名中国劳工到其作业场所,强迫其在恶劣的条件下劳动,致使多达722名中国劳工殉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