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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5月31日 星期二

    职校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

    作者:本报记者 刘博超 《光明日报》( 2016年05月31日 06版)

        本报北京5月30日电 记者刘博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等七部门近日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规定》要求,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

        《规定》提出,教师企业实践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工艺、新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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