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温源27日从深交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交所日前制定发布了《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备忘录》,要求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停牌时间过长,不得滥用停牌损害投资者的交易权和知情权。
备忘录主要从明确相关重大事项的最长停牌时间、加大投资者对长期停牌行为的监督、细化停复牌事项的信息披露要求、强化停牌约束和加强中介机构作用等5个方面对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予以规范。备忘录规定,上市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相关方筹划控制权转让和募集资金不涉及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的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募集资金涉及重大资产购买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预计停牌时间超过3个月的,公司应当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的议案,决定公司是否继续停牌筹划相关事项;对于长期停牌的公司,保荐机构、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核实公司前期筹划事项进展,并发表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