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6年05月27日 星期五

    “最严控烟令”实施一周年北京罚款超百万元

    作者:本报记者田雅婷 《光明日报》( 2016年05月27日 16版)

        本报北京5月26日电(记者田雅婷)去年6月1日起,北京开始实施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令”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5月26日,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对实施一周年情况进行通报。据统计,一年间,北京共查出不合格单位7996户,处罚单位398户,罚款超过104万元;处罚个人1514人,罚款79000元。

     

        据介绍,为了解该《条例》的实施效果,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第三方研究单位进行了评估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超九成受访者知道北京的宾馆、餐厅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但仍有近四成受访者表示,近期看到有人在餐馆、公共场所的卫生间内吸烟。第三方调查机构给出的整体综合评估得分为79.12分。从不同单位类型来看,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体育馆、星级酒店、医疗卫生单位等得分较高,网吧、写字楼等得分相对较低。

     

        此外,调查结果显示,《条例》实施后,中式餐馆入口或大堂任何一处设置禁烟标识/提示的比例从42.0%提高到84.2%,餐馆大堂吸烟的比例从42.7%下降到14.4%,厕所内见到吸烟者或烟头、闻到烟味的比例从27.4%下降到10.9%。餐馆服务人员也表示,《条例》为餐馆劝阻吸烟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主动劝阻吸烟顾客的比例从之前的38.4%增加到84.5%。

     

        “今年,北京控烟执法的重点场所为培训中心、会议中心、餐饮行业及高校等机构。”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委员高小俊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履行控制吸烟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发现吸烟行为,均可以行使下列权利:一是劝阻吸烟者停止吸烟;二是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劝阻吸烟者停止吸烟;三是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控烟投诉热线12320举报。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