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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5月25日 星期三

    中央财政下达今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作者:本报记者钟超、杨亮 《光明日报》( 2016年05月25日 01版)

        本报北京5月24日电(记者钟超、杨亮)近日,中央财政下达2016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345亿元,比2015年增长3%。今年,中央财政在继续落实好“两免一补”“特岗计划”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政策,提高经费保障水平,促进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一是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中西部地区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每生每年分别为600元、800元,东部地区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每生每年分别为650元、850元。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同时,地方在安排资金时要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接受农民工子女较多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并与学校规划布局相结合,集中资金解决最突出、最急需的问题。

     

        二是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中央补助方法。中央财政根据上一年度地方财政投入、组织管理、实施效果等因素核定当年奖励补助资金。同时,要求各地在扩大地方试点范围时,优先考虑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三是适当调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综合奖补政策。要求有关省份加快实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增设综合奖补标准调整系数,加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各省政策落实情况的挂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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