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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5月23日 星期一

    国学漫谈

    《赤鹄》篇的小说史意义

    作者:陈瑶 《光明日报》( 2016年05月23日 16版)

        清华简第三册发布的《赤鹄之集汤之屋》具有鲜明的小说属性,无论是按照西方的标准,还是中国本土所作的界定,它都可以纳入小说系列。这篇作品体现了中国古代小说生成初期的特点,即以历史为依托,具有完整的故事情节,采用虚实相生的创作手法。从小说基本三要素来看,作品的人物、情节,依托于历史,而又具有虚构性。

        其一,人物的虚与实。作品的人物与角色,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汤、夏后,即商汤、夏桀,这是真实的历史人物。第二类为小臣、汤后纴巟、赤鹄形象,具有历史的烙印。关于小臣,整理者认为小臣指伊尹。姚小鸥先生的《清华简〈赤〉篇与中国早期小说的文体特征》一文,则认为《赤鹄》篇的故事情节与先秦时期广泛流传的伊尹传说相仿,简文中“小臣”是否即为“伊尹”尚须讨论。关于汤后纴巟,整理者引《吕氏春秋·本味》篇,认为纴巟应即有侁氏(或作有莘氏)之女,为汤之妻。纴巟为其名,古书中未见。关于赤鹄,疑为《楚辞·天问》所记载的鹄鸟,与商汤、伊尹均有所关联。《天问》写道:“缘鹄饰玉,后帝是飨。”王逸注:“后帝,谓殷汤也,言伊尹始仕,因缘烹鹄鸟之羹,修玉鼎,以事于汤,汤贤之,遂以为相也。”可见,小臣、汤后纴巟与赤鹄等作品角色,虽然脱胎于历史,但是仅从简文叙事来看,不能遽下判断,确认其真实的历史身份,不能与历史记载全部对应,存在许多的虚构成分。这说明小说文本结撰的过程中,对具有历史背景的人物进行了虚构加工,留下明显的痕迹。第三类为众鸟、巫鸟,以及作祟的黄蛇、白兔与变成陵屯的后土形象,则完全出于虚构。

        其二,情节的虚与实。按照福斯特的说法,情节强调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这篇作品以小臣为线索,找出具有因果关系的事件。可分为六大情节:一、小臣为汤作羹;二、小臣与汤后偷尝鹄羹;三、小臣受汤诅咒;四、小臣逃夏;五、巫鸟拯救小臣;六、小臣助夏后祛疾。简文的大部分情节明显出于虚构,体现出鲜明的小说文体特征。其中,与历史记载具有紧密联系的两大情节为“小臣为汤作羹”与“小臣逃夏”,分别对应“伊尹以滋味说汤”“伊尹丑夏”两大史事,均能从传世的历史文献中,寻找到大量的相关记载。因此,简文的部分情节,与真实的史实记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它们不是完全照搬历史事件,而是对史实进行了艺术的处理与加工。对于小说情节进行虚实处理的艺术规律,清代章学诚总结《三国演义》的情节为“七分事实,三分虚构”。近代管达如先生《说小说》中亦提出历史小说具有“真一伪九”的特点。

        情节的虚构,在早期小说创作中,还往往追求一种逻辑上的真实,试图使得读者信服。所谓虚中求实、虚实相生。清华简《赤鹄》篇的末尾写其中一只作祟的白兔意外逃脱,因此“是始为陴丁诸屋,以御白兔”,夏后在房屋周围修筑矮墙,予以防御。这种虚实相生的小说手法,已经运用于具有小说笔法风格的史传作品之中。东晋王嘉《拾遗记》写道:“《春秋传》曰:‘其神化为黄熊,以入羽渊。’是在山变为熊,入水化为鱼也。兽之依山,鱼之附水,各因其性而变化焉。详之正典,爰访杂说,若真若似,并略录焉。”王嘉所引的关于鲧的传说,见于《左传·昭公七年》,他精辟地指出史传文学中的虚实关系。清华简《赤鹄》篇属于中国古代小说生成初期的作品,又具有部分真实的历史因子。在小说生成的早期,史传叙事与文学叙事的界限,即叙写方式的虚实之间,往往没有明确的划分。

        学界关于我国古代小说史的起点问题,历来众说纷纭:唐代说、魏晋说、先秦说、战国说、汉代说,各执一端,莫衷一是。最有影响力的是唐代说,鲁迅先生《中国小说史略》认为唐人始有意作小说,由于此论著的影响力,以至于大多数文学通史与小说专体史的论著均采纳此说。

        然而,近年来学界开始反思西方理论影响下的中国小说史研究,探求我国小说自身的特点。与我国古代传统小说理论家所持观点一致,两者遥相呼应,中国小说史起点的先秦说开始集中出现。马振方先生《中国早期小说考辨》提出“中国小说发轫于先秦”。杜贵晨先生也持类似观点,在《先秦“小说”释义》中写道:“一种观点认为先秦无小说,就是看不到中国古代小说前后一贯的内在的联系。实际的情况是中国古代小说早在先秦就产生了,而且自始就有一般小说基本的性质特点,实至名归,走上了一条独特的曲折而又成就辉煌的道路。”

        先秦时期是否已经存在小说作品?学者们的论述,大多基于具有小说属性的先秦作品,视为中国古代小说产生于先秦时期的标志。比如赵逵夫先生的《我国最早的一篇作者可考的小说——庄辛〈说剑〉考校》。李剑国先生《唐前志怪小说史》认为:“小说亦形成于战国”,“志怪小说业已形成,标志就是《汲冢琐语》和《山海经》”。先秦时期还产生大量以“说”命名的说体文,这也是古代小说文体在先秦出现的重要表现。比如《韩非子》的《说林》、内外《储说》以及《说苑》等。《说苑》虽然是西汉刘向所编定,但是材料多采自先秦古籍,反映先秦的叙事书写风格。屈守元先生在《说苑校证·序言》中写道:“把《说苑》看成是带有一定古代小说集性质的书,这是符合中国小说发展的历史实际的”,“从它的写作形式看,颇具故事性,多为对话体,甚至还有些情节出于虚构,可以认为其中有些作品属于古代短篇小说”。这里对以《说苑》为代表的说体文所具有的小说文本属性,进行了明确的判定。

        整理者公布清华简的产生时代为公元前300年左右,是属于战国中晚期的竹简。在王国维先生所提倡的“二重”证据法研究视野下,重新为世人所见的清华简《赤鹄》篇,是中国古代小说生成初期的标志性作品,成为我国小说产生于先秦时期的又一重要佐证,具有重要的学术史改写意义。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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