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了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其中有慢性乙肝一线治疗药物替诺福韦酯,非小细胞肺癌靶向治疗药物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与此前公立医院的采购价格相比,这3种药的谈判价格降幅均在50%以上。药价如此大幅下降是如何实现的?这缘于国家药品谈判机制的建立。
据了解,从去年10月开始,我国开始进行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工作。“谈判试点开局良好,成效显著,为建立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机制积累了经验。”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司长郑宏表示,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机制是一项体现国家意志和决心的惠民工程,有利于合理降低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的价格,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提高药品可及性和可负担性。
谈判针对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
居高不下的药品费用是很多人的医疗负担,尤其是抗癌药等一些特殊药品,甚至出现了海外代购现象。“新医改以来,各地普遍反映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缺乏市场竞争,价格偏高,建议在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采取统一谈判的方式,把价格降至合理区间。”郑宏指出,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2015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6个部门建立了协调机制,组织开展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工作,谈判主要针对的是国内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
被首批选择作为试点谈判的替诺福韦酯、埃克替尼、吉非替尼3种药品,是经过专家论证后的决定。它们是乙肝、肺癌领域适用范围广、临床效果很好的药品,但因为在国内的专利授权原因,价格高昂。
据了解,世界卫生组织和我国最新指南推荐的一线治疗慢性乙肝的口服药物有替诺福韦酯和恩替卡韦两种。恩替卡韦属于已过专利期的原研药,目前月均药品费用约820元。而替诺福韦酯则属于专利药,谈判之前的月均药品费用约1500元,谈判后降至约490元。
占所有肺癌80%的非小细胞肺癌,其靶向药物为埃克替尼、吉非替尼。两者都属于专利药,埃克替尼谈判之前的月均药品费用约12000元,谈判后降至约5500元。吉非替尼谈判之前的月均药品费用约15000元,谈判后降至约7000元。
这3种专利药品的谈判价格降价幅度分别达到67%、54%、55%。“而且,还有利于促进同类药品价格降到合理区间。”郑宏说。
谈判结果将与医保政策接轨
如此大的降价幅度,是怎么谈下来的呢?
郑宏解释,按照“一药一策”的思路,谈判小组研究细化了每一种药品的谈判流程和策略,与相关企业进行了多轮谈判。为确保谈判过程规范公正,还对谈判全程进行了录音录像。
“企业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机制促医改、惠民生,减轻群众用药负担的重要意义表示理解和支持,谈判气氛良好,最终形成共享多赢的谈判结果。”郑宏说,双方还在挂网采购、完善医保支付范围管理办法、做好国家药品谈判试点与医保支付政策衔接等方面达成了共识,谈判结果将与医保相关政策接轨。
事实上,在国家谈判之前,全国有十几个省(区、市)已经将相关谈判药品纳入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谈判药品合理降价,将使更多患者能够买得起、吃得上,同时也节约了医保费用。
“那些尚未确定相关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的地区,将及时做好与相关医保政策的衔接,对谈判药品抓紧重点评审,尽快确定不同保障形式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郑宏说,确有困难的地区,也可从大病保险起步。
谈判价格适用于公立医院
替诺福韦酯、埃克替尼、吉非替尼3种药品价格谈判试点的成功,为建立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机制积累了经验,未来将会有更多昂贵的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开始谈判和降价之路。
不过,郑宏强调,国家谈判的药品价格是基于与现行医保政策相衔接的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价格(含配送费用),只适用于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军队系统)采购使用。
“我们鼓励医院优先采购和使用谈判药品,允许患者凭处方在社会药店购买药品。”他说。
根据谈判规定,上述3种药品在2016到2017年的采购周期内,各地不再另行组织谈判议价。
为了确保国家谈判结果尽快落地,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7部门已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谈判价格在网上集中采购,对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谈判药品实行单独核算。
“同时还将加强药品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严厉查处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行为。”郑宏表示。
(本报记者 陈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