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审计署发布了2016年一季度829个单位1796个项目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围绕此次审计的相关情况,记者采访了审计署财政审计司主要负责人。
聚焦财政资金统筹
问:请介绍一下2016年第一季度跟踪审计的总体情况。
答:在2016年第一季度跟踪审计中,我署重点组织对829个单位、1796个项目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关注了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总的看,相关部门和地方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和存量盘活力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但一些单位和项目还有部分财政资金长期趴在账上,未能发挥效益。对1至2月份审计发现的影响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面的78个问题、156.03亿元资金,审计部门通过出具整改建议函督促整改,截至一季度末,已整改74个问题、统筹盘活资金155.28亿元,尚未整改到位和3月份审计发现未及时统筹使用资金97.08亿元,审计部门正在督促加快整改。
问:为什么在今年第一季度跟踪审计中重点关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情况?
答:第一,这些年,审计署始终大力推动资金整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中,很重要的内容就是推进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文件明确要求,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对专项转移支付进行清理、整合、规范;国务院多次就推动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提出要求。
第二,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有利于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是提高资金绩效、推动经济增长、提升政策效果的需要。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任务,很多领域需要大量资金,但现在还有大量资金趴在账上,说明统筹盘活财政资金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第三,盘活存量资金、规范整合专项,涉及部门利益的调整、资金管理方式的改变,通过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有助于提高财政管理绩效,进而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推动简政放权。
针对问题分析原因
问:审计主要发现了哪些问题?
答:从审计情况看,一些现行部门规章制度已不适应当前实际情况,尚未及时清理修订,使部分专项资金未能及时统筹或统筹后仍未及时使用,一些单位和项目还有部分财政资金长期趴在账上,未能发挥资金效益。一是部分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调整变化或进展缓慢,一些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或者已完成,但资金未按规定统筹使用,涉及资金94.28亿元;二是1.41亿元专项资金统筹后仍未及时使用;三是由于财政资金统筹不到位,造成1.39亿元资金闲置,同时部分项目资金短缺。
问:影响财政资金统筹盘活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答: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审计情况看,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资金来源渠道多,分配中碎片化、部门化、司处化现象比较突出,以及一些专项“小、散”的问题,在源头上限制了财政资金整合,基层政府和项目单位“难作为”;第二,一些现行制度规章与统筹使用财政存量资金的政策要求没有及时衔接,涉及专项分配使用的具体制度规定、特别是相关部门有些“专款专用”等规定还没有修订完善,基层往往难以突破这些规定进行有效整合,造成“不能作为”;第三,基层怕失去专项支持不敢整合,怕得罪专项主管部门不敢整合,怕影响专项考核、业绩等不敢整合,这些严重影响了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和效益的发挥。
督促清理整合规范
问:从审计情况看,有关部门和地方采取的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从2016年一季度审计情况看,有关部门和地区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改进专项资金管理,减少了专项资金种类,改进了专项资金拨付方式;二是强化了重点资金统筹,主要是根据实际情况,对科技、农业、节能环保等领域性质相近的专项资金进行统筹;三是重点保障发展急需和民生支出,盘活后的存量资金主要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民生相关支出。
问:我们注意到,通过出具审计整改建议函,2016年1至2月促进有关方面整改74个问题、统筹盘活资金155.28亿元。能否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答: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印发的跟踪审计工作方案要求,坚持揭示问题和督促整改相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也要求,采取跟踪审计方式实施审计的,审计组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以审计机关的名义及时向被审计单位通报,并要求其整改。2016年1至2月,审计机关对发现的影响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面的78个问题、156.03亿元资金,及时出具了整改建议函督促整改,有关部门和地区通过重新安排项目、收回结存资金等方式,截至一季度末整改了74个问题、统筹盘活财政资金155.28亿元;对截至第一季度末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我们依法纳入审计报告进行了反映。这体现了跟踪审计揭示问题和督促整改并重的工作特点,也体现了跟踪审计促整改、促落实、保障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监督和保障机制。
问:审计部门对促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建议有哪些?
答:一是深化跨部门专项清理,从源头上落实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要求。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分配管理职能,加大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力度,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对保留专项进行甄别,属地方事务的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对政策目标接近、投入方向类同的专项予以整合,从源头治理专项资金过多过散等问题。
二是加快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以改革创新推动资金统筹。按照简政放权精神,加快清理修订影响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制度规定,鼓励在资金统筹使用中进行制度创新,给予基层政府更多资金统筹自主权。
三是健全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对以各种借口推诿、阻碍盘活统筹资金,虚假统筹整合或借统筹使用之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用资金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追究本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本报北京5月17日电 本报记者 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