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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5月16日 星期一

    要赋予高中招生自主权

    作者:本报记者 刘博超 《光明日报》( 2016年05月16日 05版)

        北京大学考试研究院院长秦春华:

        事物都有两面性。尊重学生个性化和强项的同时,也必然会带来“偏科”问题。单纯根据分数录取解决不了这个“两难”问题。如果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赋予高中招生自主权——它可以在“偏科”和“全面发展”之间取得平衡:一方面,高中分为很多种,有的高中喜欢“偏科”的学生,有的高中喜欢“全面发展”的学生,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学生,各得其所。在“看不见的手”的分流下,每一类学生都有机会进入适合自己的高中;另一方面,分数相差几分,是不是就意味着“偏科”,高中有自己的判断和理解。喜欢“全面发展”的学生,也会录取某一科分数稍低的学生,因为它判断这并不是“偏科”;也有可能不录取,因为它判断这就是“偏科”,不同高中的选择就实现了平衡。如果大学有招生自主权,它也会做同样的选择,这就会迫使那些已经“偏科”的学生调整自己的行为。对于大学来说,并不喜欢“偏科”的学生,这也是一个有效的引导。

        (本报记者刘博超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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