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庄电一)“乡村教师被高看一眼!”这是新近出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给人的突出印象。宁夏将从多个方面采取30多条措施提高乡村教师的待遇和素质,解决乡村教师的一系列问题,进而盘活教育资源。最近,自治区教育厅专门就此举行了新闻通气会。
随着撤点并校,乡村学校减少较多,但在宁夏仍然有27%的初中、41%的小学、30%的幼儿园在乡村。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差、教师待遇低是个老问题。如何让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宁夏结合本地实际,决定从多个方面采取30多条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具体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师德水平、培养补充、待遇保障、编制标准、职称倾斜、教师交流、专业发展、荣誉表彰等方面。
按照这个《实施办法》,宁夏将全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教师的补贴标准,山区人均每月由200元提高到500元,川区人均每月由120元提高到300元,加上乡镇工作者补贴,每月最高可以拿到1100元,最低也能拿到500元。在职称评聘方面,对乡村教师也将放宽,不再对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提出刚性要求,而是把考察的重点放在师德素养、工作业绩、一线实践经历方面。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且仍在农村、连续工作15年晋升中级职称、连续工作25年晋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可不受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参加专业资格评审。为了鼓励城市教师下乡支教,宁夏规定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称,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对自愿到乡村学校支教的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由各市、县(区)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0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措施实施后,宁夏乡村教师的资源配置将有明显改善,教育教学水平也将稳步提升,农村学校的吸引力和办学实力也将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