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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5月12日 星期四

    文化评析

    压缩奖项有利于净化创作环境

    作者:周俊生 《光明日报》( 2016年05月12日 02版)

        评奖项目少了,虽然不能保证得奖作品个个优秀,但一些真正优秀的作品就有了脱颖而出的机会,而一些作品并不过硬的艺术创作人员就会知难而退,把心思真正放到创作优秀作品上来。

     

        日前,文化部部长雒树刚在全国艺术创作工作会议上介绍,目前文化部常设的全国性文艺评奖项目只保留了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1项,评奖数额由原来的530个压缩为60个,分项奖则由原来的24个压缩为8个。与此同时,文化部还取消了所有国内全国性文艺比赛和展演中的评奖活动,仅保留了3项国际性艺术节的评奖。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进入了一个艺术创作持续繁荣的时期,基本满足了群众的文化艺术需求。最近几年,政府提出了拉动文化消费,促进经济稳增长的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艺术作品,不仅被视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部署,也成为政府推动经济健康持续增长的一个重要内容。在这种背景下,大幅度压缩文艺评奖项目,从表面上看似乎与这一方向不相一致,但它所起到的实际效果是积极的,它使艺术作品的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也使艺术创作环境得到了净化和优化。

     

        对文艺创作设立评奖制度,可以激励艺术家创作更多优秀作品,也有利于优秀作品的发现和推广。但是,任何一种激励机制都有一个合理使用的要求,过了这个度,这种正向的激励作用反而容易产生负面效应。以文艺评奖来说,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不良的风气,一些奖项被作为地方政府支持文艺创作的政绩来看待,一些艺术家以得奖为创作目的,为了得到一个奖而在背后勾兑的情况越来越多,跑奖、买奖的丑闻时有发生。过多过滥的评奖项目满足了这种“市场需求”,却污染了文艺创作环境。一些作品尽管得了奖,但在读者、观众中毫无市场。很显然,这样的艺术创作,再怎么“繁荣”,也是没什么价值的。

     

        过多过滥的评奖项目也使艺术评价体系出现了混乱。一个作品得到某个奖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吸引读者和观众,增加其“票房”。文化部系统原有的500多个评奖项目名目繁多,从其设立本意来说,应该有不同的层级,但对读者和观众来说,一般是不可能分清这种层级的,这就导致他们面对五花八门的奖项无法准确地选择到真正有欣赏价值的艺术作品。他们往往花了钱却消费了不满意的作品,产生上当的感觉,最终便是对文化消费产生厌恶情绪,而一些真正优秀的作品却被淹没了。从根本上说,这种过多过滥的评奖对拉动文化消费所起的作用反而是消极的。文化部大幅度压缩评奖项目,正是对这种不良风气的拨乱反正。评奖项目少了,虽然不能保证得奖作品个个优秀,但一些真正优秀的作品就有了脱颖而出的机会,而一些作品并不过硬的艺术创作人员就会知难而退,把心思真正放到创作优秀作品上来。通过这样的努力,评奖作为一种艺术评价工具的功能就会显现出来,艺术创作的环境也才能够逐步得到净化和优化。

     

        当然,必须看到的是,目前文艺评奖领域出现的一些不良风气,也是社会上各种不良风气在文艺领域的表现。大幅度压缩评奖项目,固然有利于净化文艺创作环境,但要让它达到彻底的净化,则有赖于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而对每一个艺术创作人员来说,不能坐等这一天的到来,而是应该运用自己的创作来推动社会风气的好转。文艺作品向来有激浊扬清的教化功能,在当下这个各种思潮激烈碰撞、社会矛盾复杂交织的社会里,艺术家有责任拿出真正让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给读者和观众以丰富的思想启迪和艺术享受的优秀作品,而不应该只是因得到一个奖项而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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